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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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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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惟至年产3000立方米轻质复合材料项目 |
龙岩市上杭县南岗产业园 |
福建惟至毓景科技有限公司 |
龙岩八山环保有限公司 |
公司现有“轻质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经我局审批并完成自主验收,为了公司更好地发展,拟对项目进行异地扩建,选址位于龙岩市上杭县南岗金铜产业园, 本次扩建项目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及公用工程等,其中主体工程中1#、2#生产厂房内均设置轻质耐压复合材料、纤维增强复合材料、海洋智能设备加工生产线。迁扩建项目设计产能为年产3000m3轻质耐压复合材料、年产10000m2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及年产50台/套海洋智能设备。****楼***平台,***平台。 |
(一)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测试用水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网进入上杭佳波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配料、搅拌、烘干固化等工段设施进行密闭,将烘干固化、粘接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至配套“过滤棉+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统一处理,再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涂车间密闭,喷涂废气采用“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打磨、修边、切割等含尘废气经收集至“布袋过滤除尘”设施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隔声、减震等措施,加强设备运行维护,尽量减小噪声对外环境产生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废包装、过滤除尘渣、边角料经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公司;废原辅料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擦拭布、废涂料包装桶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6年9月7日-2026年9月11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龙岩市生态环境局电话:0597-2293568、2293568(传真)
电子邮箱:jd****@****.com
通讯地址:****中心****大厦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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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ysbid.com/view/10389/3D7ka6ABni4p5U9X5gE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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