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2025年度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包括2025年度文书档案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立法、规范性文件审查档案整理与数字化,具体数量以实际情况为准。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过程中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和宁德市司法局档案和保密相关规定。
2.提供的数字化最终成品,需达到行业规范标准。供应商应安排专人对档案数字化成果进行质量自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最终数据必须达到100%正确率。
3.行政复议档案整理需按照《福建省司法厅 福建省档案局关于印发〈福建省行政复议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司〔2024〕204号)规定执行。其他档案也应达到我局档案工作要求,有意向的档案公司可到我局查看往年档案,以避免交付争议。
4.交付时间:2026年10月30日前完成2025年度文书档案整理及数字化。2026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工。
三、报名条件及材料提交
报价人应具有履行合同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福建省档案服务机构备案证书”,并取得宁德市档案局备案(宁档局〔2025〕18号文)。同时,具有经福建省国家保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有效证明。具体包含如下:
1.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2.福建省档案服务机构备案证书;
3.福建省国家保密局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涉密档案数字化类,乙级或乙级以上);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报价单(见附表)。
6.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一式一份,装袋密封递交,并注明报价日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四、其他事项
1.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分法确定项目承接单位,价格最低的单位中标。报价金额为包干价,纸质档案整理单价包含所需的档案盒、拉杆夹等必要材料相关费用,档案电子化包含电子化所需的光盘、U盘等必要材料相关费用。本次询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0000元(大写:陆万元整),报价超过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最终档案整理及电子化费用,以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乘以报价单价结算)
2.报名截止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9月24日18:00。
3.报价人应对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且必须准确、详细、清晰;若未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所提交的资料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
4.联系地址:****路****号****大楼;联系人:王秀珍,电话:0593-***0988。
附件:《档案整理报价清单》
宁德市司法局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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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ysbid.com/view/10420/U5zMwaABMqitpwL5Ndi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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