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城区段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信发改投资[2026]26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607-411500-04-01-946036 ,招标人为 ****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 ****中心***平台(***平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网址为 https://****.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名称:****城区段改造工程
2.1.2招标编号:
2.1.3建设地点:项目北起十里河立交处(原G107线与老G312线交叉口),南至新十八大街交叉处。
2.1.4建设内容及规模:(一)道路工程,其中水泥混凝土路面共7.7km,铣刨旧路面6cm,铣刨面积119145㎡;处置水泥路面病害2945㎡,铺设高分子抗裂贴23870㎡,路面灌缝总长17486m;整体铺筑5cm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16C)面层119689㎡。沥青混凝土路面共2.8km,仅局部处置坑槽、重度裂缝等表层病害,完成病害处理后摊铺1cmMS-3型改性乳化沥青微表处,微表处施工面积57200㎡。车辙处理9998㎡。(二)交叉口工程,对北京路、南湖路、茶韵路、****路****处主要交叉口实施专项渠化改造。****道****㎡,拆除人行道侧石700m,拆除绿化带810㎡,铣刨沥青混凝土193㎡,新建5cm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面层1809㎡,铺筑人行道砖193㎡,安装花岗岩侧石586m,移栽树木31棵。(三)桥梁工程,对宝石桥更换伸缩缝32m。(四)交通工程,恢复路面标线12904.51㎡,新建指路标志6块、人行横道标志4块。
2.1.4 合同估算价:约1249万元
2.1.6标段划分:/
2.1.7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1.8招标范围:本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2.1.9质量要求标准:合格
2.1.10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投标
2.1.1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1.1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方法采用“核查随机法”
2.2 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 / (说明本招标项目执行的支持创新、绿色招标、
支持中小企业等政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缴纳社保(提供2026年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3业绩要求: 无 。
3.4财务要求:(1)近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申请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2)提供近三年(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相应年份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5.1被列入***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3.5.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 网站、***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6 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 。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8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截图,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2、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需以YDJC格式上传。
注:(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 月 日 时 分至 2026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平台,凭企业CA锁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应分别获取所投各标段的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印刷、邮寄费(如有):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年 月 日 时 分。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逾期或未按照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台》、《***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
7.其他补充事宜
7.1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7.2开标地点:****中心机器人开标虚拟一厅。
7.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网址为https://****.gov.cn,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7.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7.5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6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中心网站首页—****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7.7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7.8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费服务费为人民币60000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中心
地址:****道****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376-***100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志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史福洲
项目组其他成员:张晓梅
地址:河****街****号****楼
联系人:史福洲
电话:181****3951
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城乡建设局
地 址:信阳市浉河区东方红大道 67 号
电话:0376-***0008
9.***平台技术支持
https://****.gov.cn
2026 年 月 日
9.11****城区段改造工程招标文件(4).doc
招标文件预公示意见反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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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ysbid.com/view/10747/wUaNrqABni4p5U9Xu0vK.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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