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标的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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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东方市华侨农场3号桥改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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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 |
海南省东方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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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
混凝土的原材采购、加工制作、防腐处理、包装、运输交货、质保服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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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数量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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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东方市华侨农场3号桥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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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周期 |
预计2026年 9月至2026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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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期 |
自项目交工验收之日起,期满6个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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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条件 |
1、投标保证金:无投标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无履约保证金。 3、合同支付条款 非集采物资采购,固定支付条款及比例,如下: (1)预付款:本合同不提供预付款。 (2)中间款:当期支付至当期货款额的80% 。 (3)结算款:支付至最终结算额的97% 。 (4)质保金:质保期为自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如业主未按时发放交工证书,乙方可书面申请,质保期内产品未出现质量问题,则甲方向乙方支付质保金。质保金扣留的方式如下: R乙方未提供履约担保。甲方在每期到货款中扣质保金。 £乙方已提供履约担保,到货时不扣质保金。工程交工验收合格的同时履约担保失效,甲方按合同最终结算额的3% 作为质保金扣除。用现金担保的,可按多退少补原则转为质保金。 原则上甲方通过银行票据方式支付货款,银行票据包括但不限于建信融通、工银e信、中企云链等数字信用凭据。银行票据最长期限一年,若乙方提前兑现,贴现费用由乙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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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或技术要求 |
1、不得低于设计图纸要求的标准; 2、不得低于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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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说明 |
采购限价为85.94万元(含税价);其余条款详见格式合同。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资格要求:
(1)报价单位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经营范围与招采物资相符。【须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纳税人证明(带红章)】。
(2)业绩要求: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 8月31日至少有 1 项同类材料的供货业绩,且合同金额不得低于50万元。【须提供类似材料/设备(需明确具体材料/设备)供货业绩(供货合同彩色复印件,合同中需标明供货时间)或履约情况证明(彩色复印件)】
(3)财务要求:投标人为本项目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近三年财务会计报表中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须大于要求金额)。备注: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2023年-2025年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相应年限内的财务报表。【须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
(4)须具备产品检测合格报告。【须提供材料/设备的检测报告】
(5)发票开具要求:供应商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设备投标报价,否则,相关投标报价均被否决。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是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4)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5)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6)与参与本次报价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7)与参与本次报价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3)法律法规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规定的其他情形。
3.询价文件获取
请有意参加报价者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cn)在“非招标类公告”中参与报名。
4.报价文件的提交
供应商必须而且只能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cn)提交报价文件。报价文件须包括:
(1)将本询价文件“第五章”要求的文件填写、打印、盖章后扫描,将清晰的彩色扫描文件合并成1个PDF文件上传;
(2)报价单位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截图、截屏)均应采用彩色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中的附件除外),否则视为重大偏差,否决投标;
(3)将报价表的电子表格文件上传;
(4)按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cn)填报相关数据。
请供应商密切留意系统显示的截止时间,及时按要求上传报价文件。超过截止时间将无法上传报价文件;采购单位也不接受其它方式提交的报价文件。
5. ***平台有偿服务的说明
(1)***网实行有偿服务,向中标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中标主体收取服务费。
(2)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向中标主体推送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中标主体需在中标结果发布后10天内完成费用缴纳,最迟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费用缴纳,否则系统将限制签订合同,采购主体可根据需要重新组织采购。
(3)涉事中标主体一年内发生1次未按时缴纳费用的,将纳入集团重点关注名单,累计发生2次的,将纳入集团“黑名单”。
(4)按照包件中标金额分档计算,收费标准如下:
①100万元(含)~200万元:100元/次;
②200万元(含)~1000万元:500元/次;
③1000 万元(含)~3000万元:1000元/次;
④3000 万元(含)~1亿元:3000元/次;
⑤1亿元(含)以上:5000 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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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联系方式
地址:海****大道****号
邮编:572600
联系人:陶前贝
电话:187****6527
电子邮件:10****@****.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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