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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对文化建设采购项目意向公示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现就供应商评审排名及预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文化建设采购项目意向公示 二、项目编号:2026-JKCZDD-W1002
三、公示期限:2026年10月08日至2026年10月10日 四、评审结果: 采购包(1):
第一名:厦门市青友数字印刷科技有限公司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766216.00 (元) ;
第二名:广州特徕福图文有限公司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799113.00 (元) ;
第三名:广州大洋图文数码快印有限公司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826305.00 (元) ;
五、预中标(成交)供应商:
采购包(1):
厦门市青友数字印刷科技有限公司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766216.00 (元) ;
供应商对预中标(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应当自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质疑。
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深表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质疑渠道 如对以上评审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我单位提出质疑,我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人书面答复。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质疑,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单位的依据。 (二)提出质疑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3.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4.必要的实施依据和证明材料; 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质疑材料有以下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质疑事实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干扰采购谈判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征集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问题线索 七、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020-****1134
地 址:广东省 广州市
八、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纪检监督部门
联系电话:020-****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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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ysbid.com/view/11845/o1B5GqEBni4p5U9XMeS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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