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采购邀请公告
****城宏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青海省委员会办公厅(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网发展》出版及印刷服务(****城宏询价(服务)202607-010)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
采购项目名称 |
《***网发展》出版及印刷服务 |
|
采购项目编号 |
****城宏询价(服务)202607-010 |
|
采购方式 |
询价采购 |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290000.00元 |
|
最高限价 |
小写:¥290000.00元; 大写:贰拾玖万元整 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 |
|
项目分包个数 |
无 |
|
采购要求 |
具体详见询价采购文件第五部分 |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供应商须提供下列材料: 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经信用中国(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产品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次询价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询价。 (6)其他资质: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图书出版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复印或扫描件)。 (7)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年09月14日 |
|
询价采购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26年09月15日至2026年09月17日 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午休、节假日除外) |
|
询价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
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城宏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街****号****楼)报名或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76****@****.com),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询价采购文件售价 |
500.00元(询价文件售后不退, 资格不能转让) |
|
询价采购文件发售地点 |
****城宏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街****号****楼) |
|
购买询价采购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6年09月20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9月20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投标及开标地点 |
****城宏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街****号****楼) |
|
采购人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青海省委员会办公厅 联系人:左老师 联系电话:0971-***8908 联系地址:青海****路****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城宏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成明莲 电话:0971-***3337 电子邮箱:76****@****.com 联系地址:****街****号****楼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城西支行 |
|
收款人 |
****城宏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银行账号 |
105005505241 |
|
不正当竞争/异常低价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
(一)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 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50%的,即投标报价 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 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投标人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二)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评审办法的规定进行评审,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投标人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报价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投标人的合理时间为评标委员会发出通知时起算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投标人已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
|
其他事项 |
公告内容以《***网》发布的为准 |
|
财政监管部门及电话 |
监督部门:青海省财政厅 监督电话:0971-***0354 |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ysbid.com/view/12623/O0OPn6ABni4p5U9Xncqe.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