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采购公告(邀请书)
1.采购条件和方式
1.1采购条件
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氟回收尾气改造及抛光液包装改造工程安全三同时询比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经批准,现对该项目实施询比采购活动,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项目编号为XBCG202609080001
采购方式:询比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项目概况
对我公司开展的氟回收尾气改造及抛光液包装改造项目,按照国家、自治区现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要求,提供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等安全生产“三同时”全套相关报告编制工作。并组织专家对以上安全评价报告进行评审,严格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组织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配合甲方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台账及档案资料,确保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合规,满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及备案要求。
2.2采购内容及范围
对我公司开展的氟回收尾气改造及抛光液包装改造项目,按照国家、自治区现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要求,提供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等安全生产“三同时”全套相关报告编制工作。并组织专家对以上安全评价报告进行评审,严格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组织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配合甲方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台账及档案资料,确保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合规,满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及备案要求。
2.3标段介绍
标段编号:XBCG202609080001-0001
标段名称:氟回收尾气改造及抛光液包装改造工程安全三同时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
付款方式:当月挂账次月付清,签订合同,乙方完成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并按意见修改定稿,交付全套报告支付至合同总价60%,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完成、完成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全套安全台账交付,配合主管检查无异议后付清全部余款。
付款形式:现金
最高限价(元/含税,税率为6%):70000.0000
响应担保金(元):不需要缴纳
项目实施地点: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
备注:无
其他相关要求:无
各标段明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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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作说明 |
使用单位 |
最高限价(单价)(元,人民币(CNY)/含税)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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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同时服务 |
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研发实验部(20002722) |
70000 |
1 |
套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无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
3.3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至少2份2024年至今安全三同时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及对应增值税发票(对应任意一张即可)3.4本次采购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否。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09-11 00:00至2026-09-16 00:004.2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平台(****.com)***平台技术服务费,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采购文件的下载。
5.平台技术服务费
5.1.缴费标准: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服务费,本项目300元/每标段(包)/次。
5.2缴费方式:***平台缴费系统进行支付。
5.3***平台功能的基础性服务费用,服务一经启用费用不予退还。
6.响应担保金
6.1***平台(****.com)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网上报价。响应担保金应从供应商账户转出。
6.2供应商选择无条件电子保函方式缴纳响应担保金的,***平台的银行或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申请电子保函缴纳,在成功出函后,***平台进行报价,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电子保函业务操作手册。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询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6-09-16 10:00 (北京时间)。7.2响应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平台(****.com),***平台,***平台将不予接收。***网站首页“****中心***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7.3投标人需在投标前完成办理CA数字证书(简称CA),***平台首页“****中心《供应商CA办理指引手册》,CA办理业务咨询、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20-****4338、181****2942。若潜在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7.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纸质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未加密的响应文件均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平台,***平台等媒介发布。
9.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审小组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10.澄清或异议
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可能存在遗漏、含义不清等疑问需要采购人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可在该项目的采购文件下载界面进行澄清提出。
澄清接收电话详见联系方式中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电话。
潜在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提出异议,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异议要求。
异议受理电话:0472-***8992/2669623。
监督单位:市场营销部
监督单位电话:0472-***1139
1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校园路东39号
联 系 人:赵宁
联系电话: 185****3117
招标代理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李昀泽 联系电话:0472-***8953
业务部长:曹小艳 联系电话:0472-***9069
客服热线电话:0472-***7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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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ysbid.com/view/12694/QgkOjKABLRKCxEZfkmY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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