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件要求,将水土保持报告表进行批前公示。
公示期:10个工作日
意见反馈电话:0512-****8732(太仓市浏河镇人民政府)
公示版-苏州久鋐电子有限公司改建印刷制品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分区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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