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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公众反馈意见的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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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宜兴杨巷 80MW 渔光互补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配套 110kV 升压站工程 |
****城典村 |
大唐(无锡)综合能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江苏玖清玖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新建 1 座 110kV 升压站,采用户外布置,本期新建 1 台主变,主变容量为 1 × 70MVA ,电压等级为 110kV/35kV 。 110kV 架空出线(间隔) 1 回;远景建设 2 台主变,主变容量为 2 × 70MVA ( 1# , 2# ), 110kV 架空出线(间隔) 2 回。 |
1 )施工期 生态环境 本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土地占用、植被破坏及水土流失。本项目生态环境保护设施、措施布置如下: ( 1 )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其生态环保意识; ( 2 )严格控制施工临时用地范围,尽量利用现有道路运输设备、材料等; ( 3 )开挖作业时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做好了表土剥离、分类存放; ( 4 )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避开雨天土建施工; ( 5 )选择合理区域堆放土石方,对临时堆放区域加盖苫布; ( 6 )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施工临时用地进行固化、绿化处理,恢复临时占用土地原有使用功能。 噪声 施工时通过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控制设备噪声源强;设置围挡,削弱噪声传播;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错开高噪声设备使用时间,夜间不施工,可进一步降低施工噪声影响。通过采取以上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以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 )的限值要求。 施工扬尘 根据《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本项目施工期拟采取以下环保措施: ( 1 )施工工地主要道路和操作场地应当用混凝土进行硬化,场内硬化地面、出入口道路无明显积尘,工地四周围墙外侧所管范围环境卫生保持干净; ( 2 )工地围挡高度不低于 2.5m ,围挡应选用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 ( 3 )***平台,设置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池,场地特别狭小不具备安装条件的情况下应配备高压水枪进行冲洗,应确保车辆驶离建筑工地前车厢及厢盖外部、底盘、轮胎等处不得粘有污物和泥土; ( 4 )进场施工前建设安装智慧工地系统和围挡喷淋系统,配备洒水车、雾炮等降尘设备,并按要求开启喷淋、洒水、雾炮等降尘设备; ( 5 )全区域使用 6 ***网进行覆盖,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四十八小时内完成清运,未及时清运的在施工工地内临时堆放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 6 )挖掘机加装喷淋装置,配备小型雾炮等洒水设备,挖掘和拆除过程中进行全程跟随洒水或者喷淋; ( 7 )使用商品混凝土及成品砂浆,严禁露天搅拌砂浆、混凝土,砂浆罐应当用硬质材料密封,并在顶部加装喷淋; ( 8 )设置钢筋加工焊接作业棚,禁止露天焊接作业,配备焊烟回收处理装置,禁止焊烟直排; ( 9 )施工所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张贴环保标识,尾气排放应符合达标排放要求;使用国家标准车用汽(柴)油,按规定建立用油台账并留存油料采购进货凭证备查,确保使用的油料可溯源; ( 10 )制作并张贴扬尘控制承诺书,制定施工期环境保护制度。 通过采取上述环保措施,做到大气污染防治“十达标”,即“施工围档达标、路面硬化达标、防尘覆盖达标、车辆冲洗达标、清扫保洁达标、湿法作业达标、烟气排放达标、非道路移动机械达标、在线监控达标、扬尘管理制度达标”,本项目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废水 施工期间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沉渣定期清理。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及时清理,不外排。 施工固体废物 施工过程中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堆放。尽量做到土石方平衡,对不能平衡的土石方以及其他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并委托有关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拟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2 )运行期 噪声 升压站四周采用 2.2m 高围墙,升压站选用低噪声主变及 SVG 设备;站内建筑物合理布置,各功能区分开布置,将高噪声设备相对集中布置,降低噪声影响。 电磁环境 升压站内主变及电气设备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降低静电感应的影响。升压站 110kV 配电装置采用户外 GIS 布置,对工频电场具有良好的屏蔽作用。 水环境 升压站无人值班,日常巡视、检修工作人员会产生少量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站区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站区绿化,不对外排放,对周围水环境影响很小。 固废 升压站无人值班,日常巡视、检修工作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运送至附近垃圾收集点。 升压站内变压器在维护、更换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变压器油及废弃铅蓄电池立即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建设单位还应依据《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江苏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 2021 〕 290 号)等管理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在全生命周期系统中实时申报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转移等相关信息,实施对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 环境风险 事故油池、事故油坑均采取防渗防漏措施,底部及四周密闭,确保事故油及油污水在贮存过程中不会渗漏。事故油及油污水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21 年版)》中的编号为 HW08 ( 900-220-08 )的危险废物。运行期一旦发生事故,事故油及油污水经事故油池收集后,向所在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申报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 针对变电工程范围内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拟按照国家、地方有关规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
严格按照环评报告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采取相应的辐射防护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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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 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10-****5522
通讯地址:****中心,无锡市行政审批局,邮编2141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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