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淄博卓辰机械有限公司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4日-2026年9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路****号)
联系电话:0533-***7100
电子邮箱:b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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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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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淄博卓辰机械有限公司铸造工艺提升改造项目 |
****城镇徐雅村村北(现有厂区内) |
淄博卓辰机械有限公司 |
山东腾辉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
淄博卓辰机械****城镇徐雅村村北,现有“年产900吨铸 件技改项目”2016年12月取得原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博山分局批复(博环审字[2016]297号),2017年8月取得原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博山分局验收意见(博环验[2017]171号)。因企业发展需要,淄博卓辰机械有限公司拟对现有项目进行技术改造,不新征土地,项目利用现有车间,在现有设施基础上,新购置安装消失模造型线、压铸设备、覆膜砂铸造设备及其他辅助设施,在原有粘土砂工艺基础上,新增覆膜砂、消失模工艺、压铸工艺,中频电炉保持不变,为1台1t/h中频电炉,项目技改前后全厂产能不变,年产铸件900吨。其中粘土砂铸件工艺400吨/年,覆膜砂铸造工艺200吨/年,消失模铸造工艺200吨/年,压铸铝铸造工艺100吨/年。主要原辅材料:废钢、生铁、废铝。 |
该项目必须重点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以下要求: (一)运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现行的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加强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该项目采用电等清洁能源,不得新建或使用直接燃煤设施,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淘汰的设备、产品和工艺,应当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正规设计,施工单位要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要求。 (二)本次技改完成后全厂废气主要为造型浇注、压铸产生的颗粒物和有机废气,熔炼、抛丸、砂处理及旧砂再生产生的颗粒物,焊接烟尘、打磨粉尘。其中造型浇注含有三种造型工艺,分别是消失模造型(切割、组装、涂料烘干)、覆膜砂造型(射芯、造型)、粘土砂造型(混砂造型)。熔炼、抛丸、砂处理及旧砂再生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密闭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造型浇注、压铸产生的颗粒物和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最终经1根15m高排气筒 DA002排放。焊接烟尘、打磨粉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制”要求;VOCs 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非重点行业”Ⅱ时段限值和表2厂界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有组织苯乙烯、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中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苯乙烯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表3中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臭气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有组织甲醛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制”要求,无组织甲醛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表3中排放限值要求;苯酚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颗粒物、VOCs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9726-2020)附录A中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 (三)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本项目营运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施要采用减震、消声、隔音措施并合理布局,厂界周围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炉渣、废砂、废铁屑、焊渣、下脚料、除尘器收尘;危险废物: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项目须严格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项目固废转移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账。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要求。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仓库标识牌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2022年1月1日)执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应满足《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要求。 (六)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平台;排放不同种类污染物的废气在合并排放之前应分别设置规范的监测孔进行废气达标情况监控。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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