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年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平农发〔****〕**号)文件,现有2家股份经济合作社实施了****年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现**灵沙乡东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灵沙乡灵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家已完成建设,平****局 点击查看协调组织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于****年5月**日对**灵沙乡东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灵沙乡灵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家合作社进行了验收,通过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和实地核查等方式对承担项目的实施单位进行了全面详实的考核验收。现将项目验收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表)。
公示时间为****年6月8日—6月**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以上验收结果有异议,请于****年6月**日前,以口头、电话或书面形式****中心 点击查看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
举报时间:上午8:**—**:**,下午**:**—**:**。
地 址:平****中心 点击查看(人大楼三楼西侧)
邮编:******
附表:******年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验收表
平****局 点击查看
****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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