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平罗县2025年广华至前卫公路路况安全提升工程设计变更的请示》(平交发〔2025〕92号)收悉。依据县委常委会2025年第37次会议决定,同意对《关于平罗县2025年广华至前卫公路路况安全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平审管批字〔2025〕104号)做如下变更:
1.取消标识标牌。主要包括道路交通标志牌71块,单悬臂式交通标志牌52块,玻璃钢里程碑7块、百米桩57个。
2.取消全部200*100*60cm混凝土道砖11444㎡,取消全段15cm厚C20混凝土基层共计11444㎡。
3.取消花岗岩道牙12564m。
4.取消K3+778-K5+600段路面沥青摊铺及基层病害处理,增加面层病害灌缝处理。
以上4项变更,核减费用7120850.01元,最终以审计工程量为准。
项目建设内容变更后,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期限等内容按原批复文件执行。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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