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所:
你单位报来《****小区改造项目新增电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平房管字〔2025〕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小区改造项目新增电梯工程
(项目代码:2510-640221-04-01-136818)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补齐民生短板,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加强社区适老化设施建设,提升居民出行便利性与安全性,解决居民电动交通工具充电难及不规范充电行为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项目建设地点
****城区。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主要对平罗县县域范围内25****小区进行改造升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加装电梯200部及及电梯内部广告牌,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100个。
五、投资匡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匡算总投资9804.54万元。
资金来源:政府专项债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
六、有关要求
请按照“实事求是、经济适用,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对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估算投资等进行科学分析和测算。请据此批复,进一步落实项目用地、规划、建设资金等,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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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ysbid.com/view/13224/xDHGCJwBJ4i9JSOw7ms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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