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中心
项目名称: ****中心年加新车车身、电梯框架、门禁广告宣传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15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协议丽水市博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加新车车身、****小区电梯框架广告和门禁广告的独家经营商。
为顺利开展本采购项目,保证广告效果。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推荐丽水市博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购买服务的单一来源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丽水市博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 浙****街****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3月12日 至 2024年03月1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心
联 系 人: 尤先生
联系电话: 0578-***7152
传 真: /
地 址: ****街****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 吴先生、叶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0578-***9165
传 真: 0578-***9165
地 址: ****路****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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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意见.pdf
365.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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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意见1.pdf
188.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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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意见2.pdf
675.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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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ysbid.com/view/140/DZTnMY4BA6zvjVPtnQvz.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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