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公益广告更换及非机动车牌制作安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宁夏乾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灵武市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城区公益广告更换及非机动车牌制作安装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贵单位本着“诚实守信,双方共赢”的原则前来磋商洽谈。
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QY-CG-202608
项目名称:****城区公益广告更换及非机动车牌制作安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47953.13元
最高限价:447953.13元
采购需求:
|
序号 |
名称 |
采购需求 |
单位 |
数量 |
招标控制单价 (元) |
|
1 |
公益广告 |
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块 |
64 |
461 |
|
2 |
公益广告 |
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块 |
24 |
461 |
|
3 |
墙面装饰板 |
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 |
384 |
34 |
|
4 |
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块 |
347 |
60 |
|
|
5 |
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块 |
236 |
125 |
|
|
6 |
墙面装饰板 |
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 |
155.52 |
179 |
|
7 |
喷绘布 |
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 |
427.05 |
41 |
|
8 |
拆除道旗 |
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个 |
1672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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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非机动车停 车牌 |
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个 |
234 |
1080 |
|
10 |
护栏广告更换 |
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 |
183 |
114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中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对符合规定的给予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投标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报价折扣。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5.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26年05月8日至2026年05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平台(https://www.****.com)。***平台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陆管理,办理 CA ***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宁夏易能智招信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951-***2720。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3.2 ***网上报名程序进行报名,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本系统自动审核通过,报名审核通过的单位不代表其满足招标资格要求,具体资格审查在开标后由评审委员会进行。
3.3获取招标文件: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网络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注:①***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②投标人报名成功后,直接在插锁状态下按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平台、***平台“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 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6年5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地点:***平台灵武专区(分场)(****路**** ****楼)
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开启时间:2026年5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平台、***平台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
地址:灵武市
联系人:汤瑞
联系方式:0951-***08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宁夏乾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路****号绿地21城D****楼
项目联系人:佘荣荣
联系方式: 180****4134
代理机构:宁夏乾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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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ysbid.com/view/15270/hq5uBZ4BLRKCxEZfH6Tz.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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