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姜镇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受南****府 点击查看的委托,江****司 点击查看就川姜镇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川姜镇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项目
2.招标规模:川姜镇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广告牌整治、交通基础设施提升、镇容靓化、环卫洁净、控违治乱等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截止,招标人不保障最终委托数量及金额,一切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如在****年**月底到期时未能达到预算金额,招标人不予以补足。
5.最高限价:本项目按费率报价,最高限价费率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费率的为无效报价。
最终结算时按各单项工作内容实际完成工作量*单价最高限价*报价费率。
本项目选取报价费率最低的三家为中标单位,分别签订合同。在服务期内,根据实际整治效果及工作配合度,在三家中标单位中通过综合比选方式确定具体服务单位。
6.质量要求:达到招标人指定要求。
7.工作地点:通州区川姜镇,具体以招标人指派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投标单位,缴纳方式见投标人须知。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中标单位,以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或银行保函(见索即付,见附件“履约保函示范文本”)方式缴纳。
二、投标人必须符合的资格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其它组织);
(二)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公司 点击查看,都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具备完成本项目标的物的能力,并能提供相应服务;
(五)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六)投标人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5月**日。
2.地点:**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gov.cn http://****.gov.cn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TPBidder)。
3.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 ”、“ 国信 CA ”或“CFCA ”登录**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gov.cn http://****.gov.cn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TPBidder)进行报名,未注册的投标单位请访问**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完善企业诚信库信息再登录**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获取。
4.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年5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2.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项目开标活动模式: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2.对项目需求部分(投标人资格要求、项目需求)的询问、异议请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他部分的询问请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
3.投标人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人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等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名称:南****府 点击查看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点击查看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名称: 江****司 点击查看
地址:通州区朝霞路奥建大厦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 点击查看
3.软****公司 点击查看联系方式:施工*********** 点击查看
八、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系统用户注册网址:http://****.gov.cn 点击查看:****/TPBidder。“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的****中心 点击查看信息化系统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网址:http://****.gov.cn 点击查看)。请潜在投标人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注册页面投标人操作手册)。
注: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如根据上述操作无法查看项目信息,请在“信息管理”→“主体类型修改”中勾选投标人选项后添加保存,点击右上角【关闭】按钮退出重新登录即可)。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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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ysbid.com/view/15278/xjJi2J0BMqitpwL5Pd9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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