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暨关于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和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开展2026年“8·15”全国生态日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普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绿色发展理念,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共建美丽家园的浓厚氛围,同步落实健康优先发展战略,提升爱国卫生运动成效,巩固“7个专项行动”成果,筑牢全社会健康防线。按照政府采购和内控制度规定,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拟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确定****城市复审主题宣传材料的采购承接单位。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选定,诚邀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 项目名称
****城市复审主题宣传材料采购。
二、 采购主体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
三、 采购内容
(一)全国生态日主题宣传展板、易拉宝;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四)活动现场布置配套物料及常态化科普展示材料;
(五)****城市标准宣传海报;
(六)购买河北国桥律师事务所刘晓霞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解读课件。
四、 项目经费
采购费用5万元。
五、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采购报价表。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等证明文件。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供应商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若为2026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纳税证明材料: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6年1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或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五)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六)结合全国生态日、生态环境法典普法、****城市复审工作特点,针对展板、易拉宝、宣传折页、海报、普法手册、课件使用场景,提供完整、贴合政务宣传的整体设计、制作、交付、落地实施方案及相关售后方案。
以上材料加盖公司行政印章,密封送交我单位。
六、 竞争性比选材料递交要求
递交时间:2026年8月12日至2026年8月14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递交方式: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云湾路****楼),或发送至采购人指定电子邮箱(10****@****.com)。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材料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采购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
地址:昆明经济技术开****路****号****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老师 0871-****7919
****城市复审主题宣传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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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ysbid.com/view/16020/5TDl8J8Bni4p5U9X6LQ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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