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晶和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和源公司”)对2026-2028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晶和源公司2026-2028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
JHY-26-GX-003-TP
(三)采购范围/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为晶和源公司2026-2028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需由律所组建并提供专业法务团队。核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年度法律顾问服务将围绕公司的核心需求,分为日常综合性法律服务和年度内十起诉讼案件的专项代理服务两大部分。
1.日常综合性法律服务
1.1法律咨询与风险提示:针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涉及的各类法律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治理、债权债务、安全生产、劳动人事、日常采购、产品销售、业务外包、资产合作、工程建设等领域的交易文件、各类函件等,开展事前法律审核工作。通过全面排查交易风险、合规风险及违约风险,出具专项合同风险提示与优化建议,从交易源头把控经营法律风险。同时,提供口头或书面形式的即时法律咨询意见,并针对潜在风险出具法律风险提示函。
1.2合同事务管理:协助公司审查、修改、起草在生产经营、资产处置、融资借贷、工程建设、外包服务等活动中涉及的各类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此项服务旨在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严密性与公平性,防范合同履行风险,保障交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及第九百二十条之规定,能够接受公司委托处理合同事务,属于委托合同法律关系项下的受托人义务,根据公司的特别委托或概括授权,审慎处理相关事务。
1.3劳动人事合规:协助公司审查、修订内部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员工手册、劳动合同及相关协议,就员工招聘、入职、在职、离职等各环节可能产生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并协助处理劳动争议的协商与调解。鉴于公司与劳动者之间建立的关系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的调整,依据前述法律规定,协助公司构建和谐、规范的劳动关系,避免用工风险。
1.4公司治理与合规培训:根据公司要求,就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股东权利义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风险等提供法律意见。定期或不定期为公司管理层及关键岗位员工举办专题法律培训,提升全员法律意识与风险防范能力。
1.5现场法律服务:根据公司需要,前往公司办公场所或指定的其他地点,提供现场法律咨询、参与重要谈判、协助处理突发事件等法律服务。
2.年度诉讼案件代理服务
针对公司本年度内已发生及可能发生的诉讼案件,将在服务年度内提供十起案件的诉讼代理服务(案件服务地域范围为公司主要经营活动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哈密市区及周边、新星市市区及周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修正)》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律所律师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律所需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关于委托代理授权的要求,在取得公司明确书面授权后,开展以下工作:
2.1案件分析与策略制定:对每一起诉讼案件进行深入的法律关系分析、证据审查与诉讼风险评估,并制定具体的应诉或起诉策略方案,报公司决策。
2.2全程诉讼代理:代理公司完成包括但不限于起诉、应诉、财产保全、证据交换、参加庭审、调解、和解、上诉等全部诉讼程序中的法律事务。
2.3案件沟通与报告:就案件重大进展及时与公司沟通,并视情况出具阶段性或总结性案件报告。
2.4债权债务纠纷专项处理:针对引发诉讼的多起对外债务,本所将在诉讼过程中,综合运用谈判、调解、诉讼等多种手段,力求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司资产权益,减少损失。在此过程中,律所需审慎评估受托权限,避免因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此亦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九条对受托人义务的基本要求。
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本公告第二部分《采购需求》。
(四)合作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6月23日止(共24个月,即2026年6月23日至2028年6月23日),合同期满后,双方完成全部权利义务结清。
(五)服务团队配置要求
1.乙方(律所)组建多专业复合型法律服务团队,配备国企合规、诉讼执行、劳动用工、破产重整、商事风控等专项律师,不以单个律师独立承办本项目服务;
2.服务采取分阶段专项驻场+日常远程服务模式,无需全员长期驻企,遇债务谈判、群体性纠纷、司法协调、架构落地等重大事项,按需派员现场驻场处理;
3.本项目项下每一重大处置事项,乙方均须出具正式《专项法律意见书》,作为甲方经营决策、内部审批、国资报备的法定依据;
4.乙方经办律师须具备国有企业合规管控、债务纾困、从业经验,保障方案符合国资监管、行业政策要求,规避方向性合规风险。
(六)服务地点
主要覆盖晶和源公司主要经营活动区域(哈密市区及周边、新星市市区及周边),同时需配合公司在上述区域内的法务工作开展。
(七)开标地点
新疆晶和源新材料有限公司B区会议室(线上)。
(八)最高限价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2万元/年,合计44万元人民币(含税),响应人报价高于总价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本项目按年度整体报价,不设置分项最高限价,但响应人需在响应文件中明确报价构成,确保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的一切费用(含驻场、交通、诉讼代理等相关费用)。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平台(http://****.com);
2.随行易交易(新疆)***平台(https://****.com);
3.新疆晶和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响应人资格及信誉要求
(一)响应人资格相关要求
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律师事务所),具备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具备本次采购服务的履约及售后服务能力,能够提供驻场服务,且指派的服务团队具备丰富的公司法律实务及诉讼经验。
证明材料:按照响应文件附件1-2提供材料,并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营业执照(若有)扫描件;若响应人为分所,需同时提供总所的执业许可证、营业执照及授权盖章证明文件。
(二)响应人关联关系要求
不同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董事长和总经理)、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同响应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如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响应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证明材料:按照响应文件附件1提供材料;
(三)响应人信誉相关要求
1.近3年内(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2年内(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晶和源公司成交项目、不接受采购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的。
3.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项目所在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4.因存在违反《产品质量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被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作出红色警示决定,且目前仍处于警示有效期内。
5.被列入晶和源公司黑名单的或暂停承包/服务/供货资格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证明材料:按照响应文件附件3提供材料,并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截图;采购人或谈判小组可在截标评审当日查询复核,如与响应人递交信息不一致,以谈判小组最后评审结果为准。以上条件中有任何一条不满足,将被视为不具备投标人资格。
三、评审原则和方式
(一)评审原则及谈判小组组成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谈判小组由晶和源公司相关专业人员组成,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
(二)评审流程
1.资格审查:谈判小组对供应商资质、响应文件完整性、承诺函进行审查,合格者进入谈判环节。
2.一对一谈判:针对供货、质量、服务等内容进行沟通确认。
3.最终承诺报价:供应商在谈判后提交最终不可修改报价。
4.综合评审打分:谈判小组依据评审标准独立打分。
5.确定成交候选人及分配份额。
(三)综合评审标准(总分100分)
价格部分(30分),商务、技术部分(70分)详见评分标准。
四、验收方式
(一)采购人按合同约定及采购需求,每季度对律所服务质量、驻场情况、响应效率等进行验收,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双方在验收考核表上签字确认,验收合格后方可结算当期服务费用。
(二)验收过程中发现律所未按约定提供服务、服务质量不达标、响应不及时等问题的,采购人有权要求律所限期整改,整改费用由律所承担;若整改后仍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律所违约责任。
五、结算与付款方式
本项目计价结算执行固定总价原则,以中标报价为唯一计价依据,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的一切费用。
(一)结算周期:按季度结算。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双方完成本季度服务验收及对账,共同确认当期结算金额。
(二)发票开具:律所应按双方确认的当期结算金额,开具全额合法合规、适用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税率根据律所的纳税人类型进行调整),并于对账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给买方。
(三)货款支付:买方收到律所开具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于次月月底前完成对应服务费用的足额支付。
(四)若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需增加本公告约定范围内的法律服务内容,律所不得拒绝提供服务或额外收取费用(除诉讼案件数量超出约定范围外,超出部分费用可另行协商)。
六、履约保证金
(一)成交方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须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并向采购人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0.5】万元。如成交方不能按公告及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继续追偿。
(二)成交方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服务期限届满且无任何违约情形、无服务质量问题的,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限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要求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6月22日12:00;届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二)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1.文件格式:将所有需要递交的响应材料统一扫描成1个PDF文件,禁止拆分文件或使用其他格式(如JPG、DOC等);
2.文件命名:格式为“新疆晶和源新材料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XX公司响应文件”;
3.电子邮件要求:
a:收件邮箱:xj****@****.com;
b:邮件主题:需与文件名称完全一致,即“新疆晶和源新材料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XX公司响应文件”;
c:正文内容:必须写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否则因此造成的沟通不畅、评审不力等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三)其他要求
1.响应人必须严格按照本公告附件的报价一览表、服务方案格式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不得擅自更改核心内容,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响应人应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清晰度负责,若未按要求提交资料、提交的资料弄虚作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报价资格、成交资格,并将其纳入供应商黑名单;若因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无法辨认导致评委会作出不利于响应人的判断,相关不良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3.报价材料应包括:①律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等;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③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④声明函;⑤响应函;⑥报价一览表(总价);⑦律师执业证(团队成员,复印件加盖公章);⑧团队成员资质证明、类似项目经验证明;⑨信用中国信用查询载图(有效期内);⑩近3年无行业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加盖公章);⑪纳税与社保缴纳证明;⑫团队律师无行业处罚处分承诺函。
注:以上要求提供的报价单及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八、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疆晶和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哈密第十三师骆驼圈子工业园区
联系人:孙泽垚
联系方式:159****0440
九、运营公司监督举报渠道
1.举报电话:0902-***6557
2.举报邮箱:xx****@****.com
3.举报二维码:
新疆晶和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5日
采购清单明细
一、项目概况
晶和源公司2026-2028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服务期限24个月,预算22万元/年(含税),共44万元(含税),需提供驻场服务,全面处理公司日常法务及诉讼案件。
二、服务期限
2026年6月23日至2028年6月23日(共24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
三、采购标的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备注 |
|
1 |
日常综合性法律服务 |
1、法律咨询与风险提示:针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涉及的各类法律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治理、债权债务、安全生产、劳动人事、日常采购、产品销售、业务外包、资产合作、工程建设等领域的交易文件、各类函件等,开展事前法律审核工作。通过全面排查交易风险、合规风险及违约风险,出具专项合同风险提示与优化建议,从交易源头把控经营法律风险。同时,提供口头或书面形式的即时法律咨询意见,并针对潜在风险出具法律风险提示函。 2、合同事务管理:协助公司审查、修改、起草在生产经营、资产处置、融资借贷、工程建设、外包服务等活动中涉及的各类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此项服务旨在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严密性与公平性,防范合同履行风险,保障交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及第九百二十条之规定,能够接受公司委托处理合同事务,属于委托合同法律关系项下的受托人义务,根据公司的特别委托或概括授权,审慎处理相关事务。 3、劳动人事合规:协助公司审查、修订内部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员工手册、劳动合同及相关协议,就员工招聘、入职、在职、离职等各环节可能产生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并协助处理劳动争议的协商与调解。鉴于公司与劳动者之间建立的关系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的调整,依据前述法律规定,协助公司构建和谐、规范的劳动关系,避免用工风险。 4、公司治理与合规培训:根据公司要求,就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股东权利义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风险等提供法律意见。定期或不定期为公司管理层及关键岗位员工举办专题法律培训,提升全员法律意识与风险防范能力。 5、现场法律服务:根据公司需要,前往公司办公场所或指定的其他地点,提供现场法律咨询、参与重要谈判、协助处理突发事件等法律服务。 |
|
|
2 |
年度诉讼案件代理服务 |
1、案件分析与策略制定:对每一起诉讼案件进行深入的法律关系分析、证据审查与诉讼风险评估,并制定具体的应诉或起诉策略方案,报公司决策。 2、全程诉讼代理:代理公司完成包括但不限于起诉、应诉、财产保全、证据交换、参加庭审、调解、和解、上诉等全部诉讼程序中的法律事务。 3、案件沟通与报告:就案件重大进展及时与公司沟通,并视情况出具阶段性或总结性案件报告。 4、债权债务纠纷专项处理:针对引发诉讼的多起对外债务,本所将在诉讼过程中,综合运用谈判、调解、诉讼等多种手段,力求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司资产权益,减少损失。在此过程中,律所需审慎评估受托权限,避免因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此亦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九条对受托人义务的基本要求。 |
四、其他要求
1. 团队要求:律所指派的服务团队核心成员稳定,具备丰富的公司法律实务及诉讼经验,熟悉建设工程、公司治理、劳动人事、合同法等领域,驻场人员需具备相应执业资质。
2. 报价要求:响应人须按本公告及采购需求要求进行报价,不得擅自更改服务内容、服务要求等核心内容,否则报价无效。报价为全费用含税价,包含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的一切费用(驻场、交通、诉讼代理等),须明确注明增值税税率及承诺服务响应时限。
3. 服务响应要求:日常咨询24小时内响应,紧急法务需求12小时内响应,驻场服务按合同约定执行,确保高效处理公司各类法务事宜。
4. 质保要求:服务期限届满后1个月内,如发现律所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服务义务,律所须无偿补充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采购人损失。
评分标准
A、价格部分(30分)
|
评审项目 |
分值 |
内 容 |
|
投标报价 |
30分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
B、商务、技术部分(70分)
|
评审内容 |
分项 |
评分方法 |
|
商务、技术标评审 |
企业综合实力及基本情况 (10分) |
根据企业简介及相关证明资料对企业综合实力进行酌情打分,横向对比所有投标企业情况综合实力及业主评价反馈资料,优秀得10分,较好得5分,一般得3分,差的不得分。 |
|
项目团队成员配备 (15分) |
项目组人员均需持有律师执业证,人员配置数量充足、任务分工明确合理、有专业人员提供技术能力。 1.项目负责人为律所高级合伙人得5分,合伙人得3分,其他不得分; 2.项目负责人从事律师工作经验10年的基础上,每增加1年工作经验得1分,最高得5分。 3.项目组成员配置3人得3分,每增配1人得1分,最高得5分。 以上人员需提供工作证明复印件,社保缴纳时间证明。提供全部人员的简历、资质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投标方为其人员开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代缴的还需提供代缴协议);人员项目经历证明(实施案例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采购标的内容页(能够体现项目实施的具体内容)等关键页并加盖投标方商公章)。 |
|
|
项目团队业绩 (15分) |
项目团队成员自2023年1月1日至今,每提供一项有效类似业绩的得1.5分(团队成员共同承办的单项业绩,不含项目负责人业绩),最多得15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提供不得分;以上内容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备注: 类似业绩:为政府部门、国企/大型企业提供法律顾问、诉讼,及股权收购、吸收合并、破产等方面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清晰可辨认,否则视为无效业绩不得分。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8分) |
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为政府部门、国有企业提供的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项目,每提供一项有效业绩得1分,最高得8分(提供相关业绩证明须体现项目负责人,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备注:提供项目负责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证书、劳动合同及连续6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等证明文件。 |
|
|
服务方案(12分) |
服务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包括: 1.满足本项目具体实施方案以及服务质量保障体系; 2.团队管理方案; 3.服务商应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结合过往经验分析并指出项目实施过程中潜在的困难点、风险点,并能够给出妥善的解决方案。 服务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服务方案完整可行,内容规范,标准化程度高;紧扣采购人需求,服务方案针对性及操作性高;全面分析采购人现状、实施要求,内容阐述完整详细,重点突出,优于本项目需求得12分; 服务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服务方案响应性较好,服务方案较为完整可行,内容规范,标准化程度较高;满足采购人需求,服务方案针对性及操作性较高,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8分; 服务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项目服务方案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方案完整性一般,内容规范性及标准化程度一般,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得3分; 方案内容差的及未提供的不得分。 |
|
|
廉政风险防控措施(5分) |
服务商自行编制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①风险识别;②风险评价;③风险控制措施。 方案内容优于采购需求的得5分; 方案内容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 方案内容一般的得1分; |
|
|
保密制度和措施 (5分) |
服务商具有完善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密制度和措施,全面保证采购人信息不泄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保密组织机构及责任制健全; 2.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完备; 3.日常保密管理措施健全; 4.保密检查工作完善且合理。 服务商针对上述要求,完整、贴合采购需求优于招标文件的得5分; 服务商针对上述要求,满足招标文件的得3分; 一般的得1分;差的及未提供不得分。 |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 名:
身份证号: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盖响应人单位章)
响应人(盖单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XXX(姓名)系XXX(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XXX(单位名称)的XXX(姓名)(身份证号:XXX)为我单位新疆晶和源新材料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代表人。代表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邮寄)、撤回、修改招标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为:XX年XX月 XX日-XX年XX月XX日。
代表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盖响应人单位章)。
响应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XX年XX月XX日
注:如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场递交文件、邮寄文件并参与活动时,则不需要填写“响应文件授权委托书”,按附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的要求提供证明资料。
附件3:
声明函
我们已认真阅读询价文件相关内容,知悉投标方参加投标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要求提交的报价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声明:
(一)与招标人不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情形。
(二)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方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我方承诺:
(一)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如果我方违反上述声明内容,愿意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和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响应人(盖单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4:
响应函
致:(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本响应文件报价表中载明的报价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响应函、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响应保证金(如有)、报价表、响应方案,响应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函为准。
3.我方承诺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4.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
5.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
(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我方承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愿意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在合同最终授予前进一步审查的要求,若我方存在弄虚作假等不当手段谋取成交,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供应商: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附件5:
报价一览表(总价)
报价人(盖章):
|
项目名称 |
新疆晶和源新材料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 |
|
总报价 |
小写: 大写: |
|
服务期限 |
2026年6月23日至2028年6月23日(共24个月)。 |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
备注:承诺满足公告要求。 |
|
说明: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
备注:报价一览表(总价)格式不得自行改动;报价包括完成全部工作范围及要求任务的一切费用。
公告附件:无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ysbid.com/view/16791/F2bKzJ4BMqitpwL5XQeN.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