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高速执法支队党建文化墙招标公告
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莆田高速执法支队党建文化墙(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莆田高速执法支队党建文化墙
二、项目编号:卓闽莆[2026]采招010号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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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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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莆田高速执法支队党建文化墙 |
1项 |
90000.00 |
900.00 |
工业 |
四、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合同包1:
(1)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2)节能产品:本项目适用。
(3)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适用。
(4)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合同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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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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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
(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采用《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相关 附件 二-2 证明材料)形式提供,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若采购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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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承诺函 |
本次采购货物中若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书或提供承诺函“承诺投标文件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均能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要求”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原件备查。)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六、报名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7月31日至2026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不含节假日)。
6.2上门领取:即供应商直接到我司领取招标文件。
6.3邮箱领取:即供应商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联系方式、报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发送邮箱至我司,我司再将招标文件通过发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报名人。(邮箱:12****@****.com)
6.3招标文件:100元。
七、投标截止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1日上午9:00。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2026年08月21日上午9:00,福建省莆田市****街****号501室 。
九、公告期限
9.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9.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公告公告期限与本章第9.1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十、采购人:福建省莆田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
地址:****城区黄石镇高速公路旁
联系人:柯先生
联系方式:0594-***0656
代理机构: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街****号501室
联系人:小黄
联系电话:138****5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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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ysbid.com/view/22459/eStMt58Bni4p5U9X-20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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