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拟对2026年乐山市市中区卷烟零售店门店标识、室内陈列更新项目采用询比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询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提升改造1000家天府烟火小店”的决策部署,用好用活专项资金,现按照《乐山市财政局 乐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烟草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相关标准,对乐山市市中区卷烟零售门店进行门店标识、室内陈列更新,突出川烟品牌培育,赋能乐山卷烟零售门店实现形象提升、线下引流,助力乐山基层治理。
2.项目编号:YCZX-2026-001
3.项目名称:2026年乐山市市中区卷烟零售店门店标识、室内陈列更新项目
4.采购人:乐山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5.实施单位:乐山市市中区烟草专卖局(分公司)
二、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
三、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采购预算(含税):25万元
2.采购范围:本项目采购内容主****城区、高新区和苏稽镇场镇范围内的零售户门头更新、室内展柜与陈列、室内装饰与物料、灯光与电气、实施与服务等,不少于25家经营门店。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本项目询比文件“第三章”。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无。
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本次询比:
1.截至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处于中国烟草总公司公布的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总公司转发的其他单位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中国烟草总公司四川省公司公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内的;
2.截至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供应商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存在行贿行为的;
3.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在“***网”网站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控股的股东及企业高管(执行董事、总经理、监事)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询比或划分标段的同一标段询比,若存在交叉的情况,本次投标无效。
5.供应商具有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禁止投标情形的。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询比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询比文件自 2026 年 7 月 28 日至 2026 年 7 月 30 日09:30时- 17:00时(节假日除外)在《***网》、《***网》、《***网》上发布,***网络免费获取。
网上获取方式:投标人需提供单位介绍信(介绍信中必须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明,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35****@****.com。
注:(1)响应人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采购方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响应人递交响应资料时,采购人将通过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核实潜在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否被列入其中;通过“***网”查询潜在供应商是否有行贿行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潜在供应商是否有行贿行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如存在上述行贿信息,采购方将不予接受其报名,并填写《供应商筛查表》留档备查。
八、询比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采购在《***网》、《***网》、《***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特别提示:此项目询比公告仅以以上媒介发布的为准,请子谨慎辨别。
九、公告期限: 3日。
十、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2026 年 8 月 7 日 9 时 00 分至 2026 年 8 月 7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十一、响应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8 月 7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询比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二、询比时间: 2026 年 8 月 7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十三、询比地点:乐山市市中区烟草专卖局(分公司)305会议室(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531号)。
十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乐山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531号
联 系 人:谢军
联系电话:0833-***0300
202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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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ysbid.com/view/22679/3n96xZ8BMqitpwL5BeL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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