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YNTR-2026-078
二、项目名称:保山市人民医院一次性空瓶及重复灌装空桶配送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保山天露水业开发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岩箐村8组
成交金额:一次性空瓶:0.27元/瓶;重复灌装空桶:18.90元/个
综合评审得分:86.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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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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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保山市人民医院一次性空瓶及重复灌装空桶配送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预估采购一次性空瓶数量90万瓶;重复灌装空桶数量500个,根据采购人需求分批次配送供货,按照实际供货数量据实结算。 服务要求: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按采购人要求配送供货。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接到配送通知后7个日历天完成交货。当结算总金额达到采购最高限价金额(¥260000.00)或服务期限达到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则合同履行完毕自动终止,以先到为准。 服务标准:1.拟供产品必须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承诺按采购人要求的产品参数提供产品并保证供货。2.拟供产品应保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采购要求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的要求;所供的产品必须具有出厂产品质量合格证,保证是国家有关质量检测合格、手续齐全且合法的产品。3.所用原辅材料应符合GB10791-1989《软饮料原辅材料的要求》的规定;包装材料应符合GB10790-1989《软饮料的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规定,不得使用以回收废旧塑料为原料制成的瓶、桶和盖;所供水桶和盖须符合卫生标准,水桶表面保持洁净无垢,桶盖严禁循环使用。4.严格按照完全满足采购要求中约定的各产品技术规范、要求由采购人及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必须按比选时提供的样品足量供货,若验收时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验收,到实际使用时,发现产品与样品不一致或数量不足的情况,按要求补足产品,并按响应文件上的相关承诺及采购合同上约定的违约责任及进行赔偿,同时采购人保留依法追究成交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亚海、向信春、刘聪
六、代理服务收费(成交服务费):
以最高限价金额(26万元)为计算费用基数,成交服务费=26万元×1.5%×80%=3120.00元,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除上述费用外,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网http://www.****.com”上发布。
2.相关说明:在此公告发布后,请成交人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领取成交通知书,并与采购人依法签署采购合同。
3.成交人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与的纸质响应文件一套(一正一副)。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保山市人民医院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
电话:0875-***8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桐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城
联系方式:0875-***9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庄老师
电话:0875-***8999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875-***9666
4.合同签订联系方式
名称:保山市人民医院总务处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875-***0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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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ysbid.com/view/2908/gpt2s6ABMqitpwL5RxqK.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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