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老灌河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扩建工程(严沟河上游治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淅川县老灌河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扩建工程(严沟河上游治理)(项目名称)已由淅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淅发改[2019]8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019-411326-77-01-045640,招标人****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平台(***平台)对该项目1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网址为http://****.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名称:淅川县老灌河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扩建工程(严沟河上游治理)
(2)项目编号:E4113261326001879
(3)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5)建设地点:位于淅川县金河镇;
(6)项目概况:工程建设主要内容为:新建混凝土挡土墙、清理淤泥、土方开挖回填及外运、新建铁艺围栏,新建污水管道、新建污水检查井等项目;
(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8)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及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说明本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有]等)。
2.2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 / (说明本招标项目执行的支持创新、绿色招标、支持中小企业等政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3业绩要求:/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仅需提供财务报表);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5.1被列入***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3.5.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6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 / 。
3.7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要求: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市场主体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市场主体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市场主体库信息原件。市场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注:(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 2026 年10月15日09:00至 2026 年11月5日09:00(北京时间,下同),***平台,凭企业CA锁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应分别获取所投各标段的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印刷、邮寄费(如有): 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6 年11月5日 09:00。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逾期或未按照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平台、***平台(河南省·***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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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中心
地 址:淅川县煤建路中段
联系人:陈金刚
电 话:0377-****2219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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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宛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史红磊
项目组其他成员:闫雪
地 址:****路****号
联系人:史红磊/闫雪
电 话:185****5553/15539958971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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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城乡建设局
地 址:淅川县煤建路中段
联系人:凌洋
电 话:0377-****2081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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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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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部门 |
受理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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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招标人 (异议受理) |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中心 地 址:淅川县煤建路中段 联系人:陈金刚 电 话:0377-****2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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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行政监督部门 (投诉受理) |
监督部门:****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代码:114113260060422285 地址:淅川县煤建路中段 联 系 人:凌洋 联系电话:0377-****2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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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异议提出与受理: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或开标程序有异议,应在规***平台(线上)或直接向招标人(线下)提出,鼓励采用线上方式。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投诉提出与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平台(线上)或直接向行政监督部门(线下)投诉,鼓励采用线上方式。 3、投诉要求:投诉需包含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异议前置程序:对招标文件或开标程序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限内处理的,方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异议处理期间不计入前述10日投诉时限。 5、投诉处理时限: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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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ysbid.com/view/329/sxyoOKEBLRKCxEZfCbe_.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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