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70周年县庆宣传片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6-05-19
采购合同编号:01020260428066
采购人(全称):****中心(甲方)
供应商(全称):北京和众百年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发现之旅《记录东方》节目制作播出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新晃侗族自治县70周年县庆宣传片
3、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晃财采计202630034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
1.根据新晃县70周年县庆拍摄制作二期专题纪录片(每期15分钟/共30分钟)。
2.根据新晃县70周年拍摄制作8分钟左右县庆宣传片。
3.根据新晃县70周年相关话题赠送央视四套(CCTV4)新闻一条。
二、合同金额
(1)签约金额(大写):柒拾玖万伍仟玖佰捌拾陆元整(¥795986.00元)
(2)具体标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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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供应商 |
项目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价 |
合同金额(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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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北京和众百年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新晃侗族自治县70周年县庆宣传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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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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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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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5986.00元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6年5月18日 履行期限:详见合同
地点:新晃县
方式:按合同约定
四、付款方式
协议签署完15个工作日内付款60%;节目视频制作完毕,经甲方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付款40%。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项目拍摄执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壹式贰联,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壹联。
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5月18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中心乙方:北京和众百年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住所:新晃侗****路****号 住所:北京市·****路****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100020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舒海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李贵成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安华桥西支行
账号:0200213509020019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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