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业服务采购续签合同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TXCG-GK-************-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物业服务采购续签合同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学 点击查看 采购人地址: 天心区黑石铺 供应商(乙方): 湖****司 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 **省********路****号 点击查看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1)基本服务要求及标准 1.1 安全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物业管理方案,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服务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1.2 人员基本配置:
1.3 应急处置能力要求:应急事件处置制度健全、处置及时。 1.4 服务人员着装等行为规范要求: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识,行为规范,服务以人为本、主动热情。 1.5 值班要求:设有值班热线,**小时保持手机畅通。 (2)校园保洁服务要求及标准 2.1 按垃圾分类标准摆放垃圾桶,外观干净整洁,桶内生活垃圾每天及时清运至校园垃圾站。 2.2 校区道路、停车场、绿地等每日至少清扫一次并保洁;广场区域即时清扫并保洁;教学楼卫生间每半天清扫一次;楼道每日至少清扫拖洗一次并保洁;楼梯扶手每天擦洗;路灯、道路灯每月清洁一次;及时消除校内主要道路积水;空置房每周通风、除尘一次。 (3)维修维护服务要求及标准 3.1 每月对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食堂等建筑部分、水电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3.2 每日巡查一次楼梯通道、安全护栏以及其他公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3.3 每日检查校内外照明设施,保障校内所有开关电器设备(照明、景观照明、线路、开关、插座等)正常运行。节约用电,定期巡查,排除隐患,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更换)。 一般不超过2小时的维修承诺。 3.4 保障校内所有小型电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更换)。 一般维修不超过4小时。 3.5 电力系统运行维护到位,对校内所有配电箱每周至少巡视检查二次,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更换),保持设备正常工作。保持电器设备运行正常接线可靠,箱内整洁无尘,漏电开关检测完好,并****学校 点击查看职能部门要求做好漏电开关等的维护巡查记录。 3.6 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账),设施设备标识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 3.7 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属于维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在工程、设施设备的保修期内,其保修工作由施工单位或设备供应商负责,乙方需要适时跟进维修保养进度,做好设备供应商维修管理及记录。属****学校 点击查看,由学校请专业人员决定维修方案,组织实施。 3.8 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泡、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3.9 路灯、楼道灯、楼梯灯完好率不低于**%。 3.** 机电维修值班人员急修时要**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一般性故障排除不过夜,并有完整的维修记录。 3.** 处理服务范围内发生的应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意外停水停电、水管爆裂、污水满溢、雨雪极端气候灾害等。要求建立相应的应急预案;相关人员熟悉预案,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发生情况应及时报告,迅速反应,采取措施,及****学校 点击查看通报;每天应有全天候值班人员应对应急处理。 3.** 维****学校 点击查看领取。须用到专业消毒设备、保洁设备、疏通设备的工作由甲方负责外包。 2.人员配置要求按服务要求1.2 人员基本配置。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4.其他要求(1)学校公共场所(含室外公共区域、教学楼公共场地、科技楼公共场地及功能室、公寓一楼公共场地及功能室、教职工宿舍公共区域、报告厅、办公楼及各功能室、体育馆、室外运动场地、地下车库、除公寓宿舍外校内所有卫生间等)的卫生保洁; (2)维修、水电保障、机电设备运行; (3)协****学校 点击查看完成大型活动及会议场地布置; (4)房屋及公共设施维护。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2.付款方式:
按月支付,物业服务费用主要包括乙方以下支出项目的费用:人员基本工资和绩效、节假日及其它福利费用、各类保险费用、企业管理费、法定税费。甲方依据乙方提供的真实有效增值税普通发票,完成内部财务审核后支付上月的物业服务费(因财务系统原因或无法抗拒的其他因素导致无法及时支付的除外)。 收款账户: 中信银行**星沙支行(湖****司 点击查看:*******************) 3.预付款保函: 否 无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 —— ****-**-**
五、服务地点长****学 点击查看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按****局 点击查看文件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5号)文件要求执行,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6)履约验收标准:1 考核验收方式:: 1.1 《物业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详见附件,合计分值为***分。 1.2 物业管理考核方式为每月考核。 1.3 月考核处罚标准:**分(含)以上不予处罚,**分以下每低1分,扣罚费用***元,并要求三日内整改到位。 1.4 学校负责对物业的管理工作及服务质量进行监督,不定期督查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公司管理人员二十四小时保持手机畅通。重要时期或紧急工作安排时电话打不通按**元每次进行罚款。同时按管理人员**元每人次、工作人员**元每人次进行缺岗罚款。每月对物业管理工作及其服务质量全面检查,抽查一次,采取扣分法进行质量评估、评分,评分结果作为对物业管理费用发放依据。
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无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乙方应及时整改。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对乙方在校区内按双方约定的各项维护内容进行质量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要求乙方返工至达到质量标准,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甲乙双方人员人身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免责。 5.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中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6.为乙方进驻人员免费提供适当办公场地和临时住所。 7.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8.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9.积极采纳乙方对校区保洁方面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协助乙方处理有关投诉。 **.要求师生遵守校区内制度,共同维护校区内环境卫生,爱护校区花草树木、公共设施设备。 **.乙方工作人员在校内服务期间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甲方免责,乙方劳务纠纷甲方免责。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对项目设计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与完善建议。 5.乙方人员要遵守甲方各项内部规章制度,教育员工爱护校区内建筑物及室内外各种设施,注意节水节电,节约各种维护材料。 6.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发现校区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并及时向甲方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 7.乙方应加强管理,督促员工作业时做好各种安全防护措施。 8.乙方为保证施工质量,在不影响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前提下,可根据不同材质,采用相应的清洁原料和操作方法。 9.乙方须加强与甲方沟通与协作,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了解和熟悉校内实际情况,广泛听取和采纳甲方的意见和建议,利用本物业的一切条件,支持和配合甲方的工作。 **.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须自觉接受省、市、区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乙方应加强员工管理,在服务期间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人员伤害和劳务纠纷与甲方无关。 **.因乙方施工操作期间未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或因操作不当等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及人员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免责。 十、违约责任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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