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及要求:
一、项目范围
****中心城区,总面积约1200平方公里,覆盖湘江新区、芙蓉区、天心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和长沙县等7****城区,****城区面积详见表1。在项目范围内,****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和医院周边、工业园区等自建房管控的五类重点区域,按照人口密集、建筑密集、违建易发、安全风险大的原则,同时考虑2025年以来的违建排查监测数据及现场航拍情况,划定重点区域约45平方公里。项目实施期间,可根据违建监测数据及实际工作需要,在确保重点区域总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对重点区域具体范围进行动态调整。针对重点区域,应加强新增违法建筑排查与监控力度,严防新增违法建设行为发生。
表1 项目范围分区县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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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区县 |
城区面积(平方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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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湘江新区 |
3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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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芙蓉区 |
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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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天心区 |
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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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开福区 |
1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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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雨花区 |
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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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望城区 |
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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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长沙县 |
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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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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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项目范围示意图
二、主要内容
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摄等先进技术,结合人工核查,对工作范围内的建筑物实施分级、分频次常态化监测,及时发现新增违法建筑。通过遥感影像获取、疑似新增违法建设自动提取与内业排查、外业实地调查取证和任务清单制作等步骤,形成违法建筑整治任务清单,并分批次提交相关成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一)城区范围卫片监测。****城区约1200平方公里范围,利用卫星遥感影像开展4轮新增违法建筑监测。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卫星遥感影像获取、疑似新增违法建筑自动提取与内业排查、外业实地调查取证和任务清单制作。
(二)重点区域无人机监测。针对45平方公里分散在各县、区的重点区域,利用无人机开展12轮新增违法建筑监测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无人机数据获取与正射影像制作、疑似新增违法建筑自动提取与内业核实、外业实地调查取证和任务清单制作。同时,根据工作需求,针对违建高发区域开展无人机自动巡航监测,及时发现施工中疑似违法建设行为,力争“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提升违建治理效能。
(三)多渠道违建线索核实。对上级交办、部门移送、群众举报等各类违建线索进行逐一核实,及时形成违建整治任务交办辖区处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违建线索内业核实,遥感影像获取及比对分析、外业实地调查取证、任务清单制作及核实情况反馈。
(四)审批数据汇集、整理和套合分析。日常收集、整理和更新工规证、竣工证、不动产登记等相关审批数据,对遥感监测发现的疑似新增违法建筑图斑进行审批数据套合分析,逐个核对疑似新增违法建筑是否与工规证、竣工证、不动产登记数据一致,分析疑似新增违法建筑的合法性,并截图套合结果。
二、相关标准:
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
三、编制依据
项目实施应遵循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
本项目依照的主要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文件如下:
(一)《****城乡规划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三)《低空数字航空摄影规范》(CH/Z 3005-2021);
(四)《****城市测量技术标准》(CJJ/T 73-2019);
(五)《遥感影像平面图制作规范》(GB/T 15968-2008);
(六)《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
(七)《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18316-2008);
(八)《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2023);
(九)《长沙市人****城市运行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的通知》
(十)《****城市运行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整治联动机制工作方案》;
(十一)《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市运行安全常态隐患查整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函〔2026〕2号);
(十二)《****城区违法建筑动态遥感监测图斑任务标准(试行)》;
(十三)其他相关标准和文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按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和地点
五、服务标准:
四、成果要求
(一)数学基础
1.坐标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斯-克吕格投影,3度分带,38带)。
2.高程基准:1985国家高程基准。
(二)成果格式
1.矢量图斑数据为shp格式。
2.任务台账格式为xls、xlsx或et格式。
3.任务信息表为PDF、doc、docx或wps格式。
4.任务清单为PDF、doc、docx或wps格式。
5.其他相关文档格式为doc、docx或wps格式。
(三)成果内容
1.矢量图斑。
2.任务台账。
3.任务信息表。
4.任务清单。
5.相关技术文档。
(四)完成时间。在2027年10月31日前完成。
五、审查阶段与权限
审查阶段:开题、验收。(具体时间按照项目进度确定)
审查权限:局审。
(2)商务要求(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
六、验收标准:
(一)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二)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七、其他要求:
(一)项目完成时间:项目总体要求在2027年10月31日前完成,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质保期:一年。
(三)服务时间:中标人应该确成果文件质量标准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当出现问题时,中标人须在3小时内响应并提出解决方案,3小时之内到现场对存在问题进行处理,并提出相应售后服务保障措施。
(四)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付款方式:
1.付款人: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完成全部工作量的80%支付合同金额的50%;项目验收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
(四)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费用(如有),以及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五)本项目成交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如被采购人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六)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造假,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成交人承担。
(七)供应商须保证准备或提交的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供应商须保证,如果成果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时,供应商须证明已经获得权利人的相应授权。供应商须进一步保证,采购人使用其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并应当使采购人免于因被指控侵犯上述权利而产生的或与此有关的任何责任,否则,须赔偿采购人由此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和损失。
(八)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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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ysbid.com/view/393/egbyeaABLRKCxEZfURt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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