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县妇女儿童保健及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以下简称“艾梅乙”项目)健康宣教工作,我院拟采购一批宣传物资,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业主单位:白沙黎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
(二)项目名称:
1、白沙黎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保健工作宣传物资采购项目;
2、白沙黎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艾梅乙”项目宣传物资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四)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五)采购物资清单及要求(详见附件)
(六)报价为全包含税总价,含产品、设计排版、印刷、样品、包装、运输装卸、税费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七)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报名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能够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包含广告设计、宣传礼品、印刷等相关业务;
(二)被委托人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要加盖公章,原件审核后归还),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各一份,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五)公司主要简介(含业绩)、服务承诺;
(六)报价函单独密封,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七)上述报名资料及要求的证明文件制作目录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文件需密封,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另需附产品实物(样品),统一装箱打包。
注:无样品、样品不齐全或者不符合采购要求的单位不得参与此次询价,未按要求装订和打包的单位拒收报价材料。
三、择优原则
根据各报价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的报价文件和产品实物,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会议进行集中评选,根据报价材料、样品的款式、参数、质量等进行综合评选,以综合评选最优者确定采购供应商。
若公告期间符合资格的报名单位在1家以上的,由委托方择优选择1家;若公告期间只有1家报名单位符合要求,则可以选择此家。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指定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接受报名(2026年9月24日-10月8日),以现场报名材料收到日期为准(寄件以寄出时间为准),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受理。
接受报名单位:白沙黎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
地址:白沙****路****号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27****73。
五、解释权
本公告未指出或争议事项由白沙县妇幼保健院负责最终解释,且以白沙县妇幼保健院解释为准。
附件:1.《白沙黎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保健工作宣传物资采购项目》采购清单
2.《白沙黎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艾梅乙”项目宣传物资采购项目》采购清单
白沙黎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
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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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ysbid.com/view/3952/AEyC0qABni4p5U9XXy5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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