炜赋大厦23F-27F、35F办公装修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评定分离)
A3206930324000102010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炜赋大厦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通开发行审备〔2021〕206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汇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炜赋大厦23F-27F、35F办公装修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设计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炜赋大厦23F-27F、35F办公装修工程设计
2.2建设地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惠泽路北、长圆路东
2.3建设内容及规模:炜赋大厦23F-27F、35F办公装修工程,功能如下:23F为项目物业用房、餐厅等;24F-27F为炜赋集团各公司办公;35F为共享办公区及炜赋集团展示区。
2.4设计合同估算价(万元):人民币179.43万元
2.5招标范围:炜赋大厦23F-27F、35F办公装修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炜赋大厦23层至27层、35层装饰设计、智能化设计、二次机电设计(含消防)、标识标牌设计等。设计服务内容:各楼层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提供设计方案及施工图、材料图、材料清单及材料样板、主要构件节点、装饰节点等。
2.6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接到任务书后15日历天内符合招标人的要求提供方案设计文本;方案通过后15日历天内提供施工图。详见《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2.7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须在注册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或建筑类(装饰专业类或环境艺术设计类或工艺美术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特别提醒:
①项目负责人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必须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执行;
②职称若不能显示其专业的,须提供职称评审材料或其他可以证明其专业的佐证材料。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同时提供:①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②投标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本工程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3.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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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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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形式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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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 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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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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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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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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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 |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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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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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须在注册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或建筑类(装饰专业类或环境艺术设计类或工艺美术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提供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建筑类(装饰专业类或环境艺术设计类或工艺美术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特别提醒:①项目负责人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必须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执行;②职称若不能显示其专业的,须提供职称评审材料或其他可以证明其专业的佐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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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须同时提供:①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②投标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本工程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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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承诺书 |
提供有效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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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书 |
提供有效的服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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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提供有效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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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 |
提供有效的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 “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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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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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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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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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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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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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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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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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设计方案:90分 投标报价: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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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含总价最高投标限价、单价最高投标限价及各单项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含总价最高投标限价、单价最高投标限价及各单项最高投标限价,下同)的为有效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将均作为无效标处理。 若有效投标文件为5(含5家)家以下时,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若有效投标文件?5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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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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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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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1) |
设计方案 |
(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设计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设计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3)本项目设计方案采用暗标,设计方案文件无需制作封面,暗标要求:设计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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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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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设计方案 |
室内设计明确、构思理念新颖,方案成果把握到位、展示充分、重点突出。 室内设计方案表现内容符合设计要求,准确表述设计意图,室内设计风格与建筑设计风格协调。 效果表现:提供不少于15张效果图(匹配设计平面视角缩略图)表达室内设计风格、色彩搭配、材质运用的效果,要求美观大方、比例协调,且与整体建筑风格融合。 提供家具与软装陈设搭配:主要家具的材料、色彩、风格搭配思路,并提供关键物料样板建议书。 |
0-3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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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标牌方案 |
标识清晰准确、位置合理;设计风格与整体风格协调、美观。 |
0-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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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方案 |
系统设置合理,预留兼容性及扩展性。 |
0-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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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设计及后期管控 |
提供装饰设计扩初图纸;列出完整、详细的出图时间计划。 |
0-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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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控制 |
提供方案概算书。 |
0-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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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2) |
投标报价评审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 0.2分,每高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偏离率和分值得分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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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7名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推荐所有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7名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投标人详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得分前 7名的投标人进入定标阶段,详细评审得分并列第 7名,综合得分相同,以技术标得分高者优先;如技术标得分仍相同,由招标人以抽签方式确定入围中标候选人。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推荐不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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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定标标准 |
由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根据下列内容对中标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价,投票决定。
备注:进入定标阶段的投标人于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将定标资料上传至南通市公共资***平台对应模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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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定标方法 |
? 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 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集体商议,成员各自发表评价意见,最终由定标委员会负责人确定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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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6月9日至2026年7月3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平台。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日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8.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4投标人同步的诚信库链接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如需调整请前往省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需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平台、江苏省公共资***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南通汇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路****号 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
能达大厦7楼 156****广场**** 点击查看
联系人:邵先生 联系人:杭丽娟
电话:0513-****0116 点击查看 电话:189****6260 点击查看
传真:/ 项目负责人:杭丽娟
邮编:226010 邮编:226007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__****@****.com 点击查看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3-****5567 点击查看
10.3异议渠道
***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一般应在南通市公共资***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平台系统进行答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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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ysbid.com/view/492/q2C1q54BMqitpwL5qpX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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