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包头能源文印广告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50311832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50311832001
|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 名称 | 包头市恒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沧州非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92.235100 | 95.073000 | ||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 | / | ||
| 业绩 | 1、美工、喷绘、印刷等定制服务、国能包头置业有限公司、2021.6.30 2、2021-2022年办公印刷品采购、包头中冶正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2021.1.15 3、国能包头置业有限公司美工定制印刷服务、国能包头置业有限公司、2022.9.5 4、北京安安科锐科技公司制作印刷品、北京安安科锐科技公司、2023.3.1 5、江苏扬子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印刷品美工采购、江苏扬子电缆集团有限公司、2023.4.12 6、内蒙古宏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印刷品美工采购、内蒙古宏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23.1.13 7、铁路装备陕西分公司2024年生产现场标识牌设计、制作、安装等服务、陕西省国能铁路装备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分公司、2024.2.6 8、包头置业公司美工、印刷等制作服务、内蒙古包头市国能包头置业有限公司、2023.11.3 9、内蒙古分公司美工、印刷等制作服务、内蒙古包头市国能包头置业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2023.11.10 |
1、国能朔黄铁路肃宁分公司2022年党的建设和生产经营宣传栏、灯箱、展板、大字设计制作安装项目、国能朔黄铁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肃宁分公司、2022年7月7日 2、朔黄铁路原平分公司2023年神池南站区企业文化宣传灯箱、宣传栏、揭挂更换项目、国能朔黄铁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原平分公司、2024年5月7日 3、朔黄铁路肃宁公司定州西、黄骅南、北港站区党员阵地宣传服务公开招标项目、国能朔黄铁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肃宁分公司、2024年5月26日 4、朔黄铁路肃宁分公司2024年至2025年党的建设和生产经营宣传揭挂制作安装、党建文化墙、宣传栏装饰服务项目、国能朔黄铁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肃宁分公司、2024年6月7日 5、国能销售集团有限公司黄骅办事处2025年宣传制作与安装服务项目、国能销售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12月25日 6、****中心相关培训及考试配套印刷品、标识标牌制作等服务、国能朔黄铁路****中心、2024年12月31日 7、黑龙江公司双鸭山公司2025年印刷服务项目、国能双鸭山发电有限公司、2025年4月11日 8、宁夏电力灵武公司2025年安全标牌、展板等制作服务项目、国能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2025年5月6日 9、包神铁路物资供应分公司2025年企业文化宣传框架项目、国能包神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2025年9月1日 10、河北公司保定公司2025-2026年宣传及印刷用品设计制作服务项目、国能保定发电有限公司、2025年4月1日 11、河北公司沧东公司2025-2028年(三年)印刷品制作服务项目、国能河北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4月8日 12、内蒙古蒙能宏风能源有限公司标示牌设计、制作及安装服务、内蒙古蒙能宏风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9月1日 13、河北公司衡丰公司宣传文化用品制作及安装项目、国能河北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10月20日 |
| 包号 | 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 CEZB250311832001 |
评标委员会共 7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李星、李婷0912-***6320、8226307 电话:0912***6320
邮箱:13****@****.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网www.****.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8234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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