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号线及13号线车站商铺宣传推广物料(2027-2028年)
询价公告
港铁轨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4号线)及港铁中铁电化轨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13号线)现就4号线及13号线车站商铺宣传推广物料(2027-2028年)采购项目进行联合询价,诚邀符合要求的公司参与。
本次采购项目的主要内容如下:
|
序号 |
业主公司名称 |
合同编号及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
1 |
港铁轨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 |
410010688-4 号线车站商铺宣传推广物料(2027-2028年) |
2027/1/1至2028/12/31 |
|
|
2 |
港铁中铁电化轨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 |
413000440-13 号线车站商铺宣传推广物料(2027-2028年) |
||
|
备注:上述两个项目联合询价,须同时递交两个项目的响应文件,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 |
||||
本合同对申请人的要求为:
1) 自2023年8月1日至响应截止之日,具有至少5份平面创意设计类服务合同业绩。
2) 服务团队人数要求≥8人,其中设计人员≥2人(***网站打印的响应截止日期前三个月的员工社保缴交记录,含验证码可被查询);喷绘设备数量要求≥10台。
3) 响应时间要求:打样工期≤1个工作日;大货制作工期≤5个工作日;设计初稿工期≤3个工作日。
4) 须免费提供打样样品,并承担样品寄出及退回产生的运输费用,业主不承担由样品产生的任何费用。
5)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截图显示经营状态正常,如显示经营状态异常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正在处罚期的不予通过。
申请人领取采购文件须知: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且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 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业主有权在合同询价过程中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进行核实,申请人无合理理由拒绝配合提供复核验证材料或被发现所报资料不真实的,业主有权不接受其申请或取消其参与后续评审及中选资格,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均由申请人承担。
3) 在业主及关联公司有不良履约记录且正在处罚期的申请人递交的文件将不被接受。
领取采购文件相关信息:
领取时间及方式:即日起,可通过本公告文末的链接自行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注意:申请人应在响应截止日期三日前,***网站查阅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等信息公告。】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 有意参与本次报价的申请人请于2026年10月14日下午14:00前将密封响应文件投递于深圳****路****号港铁(深圳)****大楼前台的“投标箱”内。
2) 如未按规定在响应时间截止期前递交响应文件,业主将不接受其响应文件,并原封退回响应人。
3) 请按照2个合同编号分别提交对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2个合同的响应文件需分开装订及密封。封面请按照合同编号分别注明“合同编号410010688-4 号线车站商铺宣传推广物料(2027-2028年)”、“合同编号413000440-13 号线车站商铺宣传推广物料(2027-2028年)”。打样样品请单独密封,封面请注明“合同编号410010688及413000440-4号线及13 号线车站商铺宣传推广物料(2027-2028年)样品”。
4) 联系人:王小姐,电话:0755-****6009,邮箱:__****@****.****.cn
地址:深圳****路****号港铁(深圳)****大楼
【注意:申请人应关注恶劣天气预警信号,避免在预警生效期间前来公司或安排第三方前来投递响应文件。】
免责声明:
1) 本公告所载的一切内容仅作为指引,绝不构成业主与其他任何一方之间具有约束力的法律协议,且业主保留修改本公告的权力。
2) 响应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所报资料不真实,业主将不接受其响应文件,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均由响应人承担。
附件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ysbid.com/view/528/9ZnfrKABMqitpwL5LZ9Y.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