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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容 我单位于 ****-**-** **时**分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晋城市)》上发布了寺头乡五村六条农村道路提质改造工程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3.4投标保证金澄清如下: 需澄清的内容为: 3.4 投标保证金 (2) 若采用银行保函,则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并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银行保函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原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单独密封递交给招标人。 现澄清内容为: 3.4 投标保证金 (2) 若采用银行保函,则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并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银行保函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其他相关要求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为准。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局 点击查看。 电 话:***********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电子邮件:yc****@****.com 点击查看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阳城县寺头乡人民政府 地 址:阳城县寺头乡 联 系 人: 王浩亮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欣****司 点击查看 地 址:山****路****号 点击查看****苑**** 点击查看单元*** 联 系 人:吴 宇 电 话:*********** 点击查看 电子邮件:__****@****.com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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