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ZBJ-20260922095453-56735
二、合同名称:政府采购服务类采购合同(试行)
三、项目编号:b35785deeeac4112b9128d6751122fa7
四、项目名称:信访条例宣传品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信访局
地址:****路****号
联系方式:138****3282
供应商(乙方):大兴安岭达顺印刷厂有限公司
地址:加****里****号楼北至南11号商服
联系方式:138****5927
六、合同主要信息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 1 | 信访条例宣传品 | 1(元) | 99300.00 | 99300.00 |
合同金额: 993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万玖仟叁佰元整
七、本次验收内容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 1 | 信访条例宣传品 | 1(元) | 99300.00 | 99300.00 |
合同金额: 993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万玖仟叁佰元整
八、验收日期:2026年09月22日
九、验收组成员:王思琦、杨帆
十、验收意见:同意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信访局
2026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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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ysbid.com/view/530/aRHGx6ABLRKCxEZfnZ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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