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合肥育才印刷厂停车场及停车棚翻新工程(项目编号:2026PHGN452)澄清公告如下:
1.问:本项目属于在场地红线范围内的改(扩)建工程,属于房屋建筑附属构筑物,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此类工程属于建筑工程范畴,是否可以将本项目资质要求修改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需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应为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并具备相应的施工管理能力。由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其中,第四章为评审方法与标准。根据中标供应商的业绩以及项目经理的业绩,进行相应的调整。
答:(1)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公告:二、供应商资格第2条供应商资质,修改为: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公告:二、供应商资格第3条项目经理,修改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磋商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技术资信分:供应商业绩修改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5分,满分15分。注:响应文件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合同;(2)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若如评审材料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供应商名称、服务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须出具业主(合同甲方)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4)磋商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技术资信分:项目经理业绩修改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5分,满分10分。注:拟派项目经理业绩与供应商业绩可重复,响应文件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合同;(2)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若如评审材料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项目经理姓名、服务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须出具业主(合同甲方)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2.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均延期为“2026年9月14日9时00分”。
业主单位:合肥育才印刷厂
地 址:****路****号
联系人:罗俊
电话:130****9953
招标代理: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楼
联系人:谭工
电话:0551-****5007
202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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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ysbid.com/view/538/DEAJhaABni4p5U9XA7ZZ.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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