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关于开展2026年政企秋冬季营销活动】项目(项目编号:【/】),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2026年下半年是完成全年经营目标、冲刺收官的关键阶段。为进一步强化政企市场拓展与收入冲刺,现计划开展2026年政企秋冬季营销活动的项目采购。现需对相关宣传物料的制作、整体营销活动的策划及现场实施进行采购。
1.2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估费用(含增值税) (人民币 元) |
实施区域 |
|
1 |
关于开展2026年政企秋冬季营销活动 |
96000 |
肇庆市 |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总价限价为96000元人民币(含增值税),最高响应单价限价详见附件《报价表》,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网(https://****.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须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则需提供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如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业绩要求:具备近【3】年(【2023】年【9】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指【宣传策划推广】的相关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或相关订单、票据、其他证明材料等;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选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4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0)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1)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2)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3)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4)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5)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6)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8)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备注: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6年9月8日15时35分至2026年9月11日24时(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时间不得少于3*24小时]
4.2 获取方式:供应商应委托经办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向采购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获取询价文件。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确有需要采用传统纸质询比的,本节写法请结合《询比文件-传统纸质询比参考》编制]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6年9月14日16时。
5.2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5.3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2026年9月14日16时,****街****号 。
6. 供应商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网(https://****.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网(https://****.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
地 址: ****街****号
邮 编: 526000
联 系 人: 彭嘉祺
电 话: 0758-***8558
电子邮件:17****@****.com
8.2异议接收方式
【***网(https://****.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
2026 年 9 月 8 日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ysbid.com/view/552/mZPwf6ABMqitpwL5i8HT.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