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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金融职业学院学生食堂108(复印社)房产出租(租期3年)交易公告

2026-08-21招标公告-公告网上竞价辽宁 - 沈阳市 关注

基本信息

省份/直辖市 辽宁 所属地区 沈阳市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辽宁金融职业学院学生食堂108(复印社)房产出租(租期3年)交易公告
1、出租底价:4.15万元/年
2、交易保证金:0.4万元
3、项目公示时间:2026年8月21日至2026年9月7日
4、***网址:
报名时间:2026年8月21日至2026年9月4日 16 时
***网址:****中心官网:(https://****.gov.cn)
5、竞价时间:2026年9月7日
自由竞价时间:2026年9月7日 9:30 时
延时竞价时间2026年9月7日 13:30时
6、延长公示及延长竞价规则:如在一个公示期内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则按照5个工作日一个周期延长公示,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竞价时间依此顺延
7、项目咨询电话:024-****6135
技术咨询电话:024-****7977
一、标的基本情况
辽宁金融职业学院学生食堂108(复印社)****大街****号,面积64平方米,主要面向师生提供黑白、彩色打印复印,文档扫描、格式转换;条幅、喷绘及展板等制作;承接论文、资料各类装订,证件照、简历输出;服务班级社团及校内各部门会议、档案材料文印装订,部分可提供塑封、简易图文制作及基础文具售卖,做好资料保密管理。租期3年,起租日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首次合同租赁期为1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在原有合作条款不变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可续签一年,最多可续签两次。本出租标的仅限用于校园文印复印经营,承租方只能自营本项目,严禁超范围经营。
二、承租方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打字复印等相关服务。
三、出租基本条件
出租条件
首年租金底价:4.15万元/年
拟出租资产情况:64平方米
租赁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
起租日:合同约定
租金支付要求:租金计算周期:租金按自然年度计算,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完整计租年度。
首期租金:承租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支付当年剩余租期(自实际起租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的租金。
后续年度租金:自第二年起,承租方应于每年 1月15日前 一次性支付当年度全年租金(1月1日至12月31日),
末期租金:最后一个计租年度不满一整年的,该期租金按实际承租天数折算,并于当年 1月15日前 一次性支付。
支付方式:租金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学校指定账户,逾期支付按每日 万分之五 收取违约金。
租金调整方式:无
押金支付要求:年租金的10%
使用用途要求:
1、仅限用于校园文印复印经营,主要面向师生提供黑白、彩色打印复印,文档扫描、格式转换;条幅、喷绘及展板等制作;承接论文、资料各类装订,证件照、简历输出;服务班级社团及校内各部门会议、档案材料文印装订,部分可提供塑封、简易图文制作及基础文具售卖,做好资料保密管理。
2、严禁从事餐饮、仓储住宿、娱乐、零售等无关经营项目。
3、承租方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经营所需的各种证件,须在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办齐所须的经营证件,证件未齐全者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另做处理。
4、承租方须按营业执照范围开展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严禁复印涉密、非法资料,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5、承租方需配备电脑、高速复印机、胶装机、写真机、激光彩印机等必要的设施设备。
6、经营产生各类纠纷、事故,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7、须诚信经营,耗材设备合规,明码标价,报价需报出租方审核,不得高于周边高校同类市场价,及时处置师生投诉。
水、电、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租赁期间,承租方需承担因使用租赁房屋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房屋的通讯费、电费、水费、采暖费等相关费用。经营期间发生的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费用等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是否允许改造:承租方不得擅自对所承租的房屋主体结构进行二次改造,在对所承租的房屋进行装修或非结构性改造前必须经出租方相关部门审批同意方可进行。
使用安全:承租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经营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并符合消防部门的安全要求,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仔细排除一切可能的消防安全隐患及其他隐患。因承租方原因导致各类安全事故,承租方除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外,还应承担因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损失及各项财产损失。
重大事项披露:
1、合同终止时,承租方须保证房屋及附属设施完好,无条件移交出租方。
2、合同到期后,承租方须在5日内清空房屋自有物品;逾期未搬离的遗留物品,视为承租方自愿放弃,全部归出租方所有,由出租方自行处置。
3、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租金的3%支付违约金;逾期超5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押金,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出租方全部经济损失。
4、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分租、转借房屋、变更房屋用途或从事违法活动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视情节严重程度,扣除相应押金。
(二)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0.4万元
交纳时间:项目报名期内
交纳方式:网上银行
保证金处置方式:确定承租方交付租金及交易服务费后,****中心将保证金原路径无息返还承租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退还
四、与租赁有关的其他条件
1、本次出租标的为辽宁金融职业学院学生食堂108(复印社)房产出租(租期3年)。资产状况均以实地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公示期内自行前往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查勘并了解房屋之现状及瑕疵,出租方不保证所出租标的品质及缺失,也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承租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摘牌保证金,即视为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实际状态为由退还出租标的或要求出租方对其进行赔偿,请在报名前谨慎考虑。
2、意向承租方若发生以不了解出租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租赁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承租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出租方有权按本项目出租公告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租金,并将出租标的重新挂牌招租。
3、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日前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于2026年9月4日16时前交纳交易保证金0.4万元****中心指定账户(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自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待出租方履行完毕《租赁合同》审批程序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向出租方支付首期租金及向沈交所交纳交易服务费。经出租方同意后5个工作日内,沈交所****中心提交退还保证金申请,****中心按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承租方已交摘牌保证金0.4万元。承租方逾期不交首期房屋租金及交易服务费或交付不及时按照违约处理,已交摘牌保证金0.4万元不予退还,****中心向出租方支付已扣除的摘牌保证金,并由出租方统一上交省财政,出租方、沈交所有权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
4、《租赁合同》签署完成且支付首期租金及服务费后,承租方与出租方进行资产交接,包括但不限于确认出租标的的实际状态及相关费用的欠缴情况,《租赁合同》签署日期(含当天)之前欠缴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合同》签署之日后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五、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标的展示时间:项目公示期
标的展示地址:标的所在地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56****5119
六、报名要求
1、竞买申请人在报名有效期内登****中心官网按有关要求进行登录注册(https://****.gov.cn),***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相应材料(企业法人需上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自然人需上传身份证),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交易公告和其他相关文件以及标的现状(包括标的瑕疵)等完全知晓且无异议,了解并完全接受可能存的风险。
2、竞买申请人为企业法人的须正确填写单位银行账户,为自然人的须正确填写本人银行账户,上传的信息材料必须与竞买人信息一致,经沈交所确认申请人资格后,项目成交后不得变更竞买人任何信息。
3、竞买申请人在2026年9月4日16 时前支付0.4万元保证金****中心保证金账户内,否则视为放弃竞买资格。如在一个公示期内未征集至意向承租方,则按照5个工作日一个周期延长公示,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保证金交纳时间依此顺延。
4、竞买申请人应对注册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七、竞价规则及须知
1、网上竞价以限时竞价方式进行,竞买人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4.15万元人民币,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为100元或100元的整数倍。竞买人应当审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无法修改或者撤回。
2、网上竞价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和延时竞价周期两个阶段。
自由竞价时间:在此期间竞买人可以随时报价。到自由竞价截止时间,如果只有一个竞买人报过价,则系统确认并显示该竞买人的最高报价;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过价,则在自由竞价截止时间后,系统自动启动“延时竞价”。
延时竞价周期:到自由竞价截止时间,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参与报价的,则启动延时竞价,从自由竞价截止时间起系统自动延长5分钟。若在延长的5分钟内没有新的报价,则竞价结束,系统确认并显示自由竞价时间内最高报价。若在延长的5分钟内又有新的报价,则从新的报价时间起再延长5分钟,如此循环往复直到某个延时周期结束没有新的报价,则竞价结束,系统确认并显示最高报价。
3、在自由竞价时间结束时,若无竞买人报价的,则网上交易系统自动显示该标的“流拍”。
4、有竞买人报价的,最高报价者即为买受人,系统自动生成《买受人通知书》;
5、***网络堵塞、网络入侵及其软硬件出现故障、停电、计算机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一致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或者遗忘、泄露相关密码、未及时关注产权交易机构发布的竞买活动相关信息和通知等原因,***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八、交易佣金的收取
项目成交后,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月租金的50%向沈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九、对异议的处理方式
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十、联系方式
产权交易代理机构: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街****号****大厦
联系人:于先生 联系电话:024-****6135
技术咨询电话:024-****7977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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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ysbid.com/view/608/vDXbIqABni4p5U9XU81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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