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及政府采购相关制度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省司法厅;
二、采购人地址:****路****号 点击查看****室;
三、采购人联系电话:****—********;
四、采购项目名称:《“百日攻坚”在行动》专题节目制作;
五、拟采购类型:服务;服务时间****年4月-**月;
六、采购预算金额:**万元;
七、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广播电视台是省内一家省级电视广播媒体,拥有全方位的电视广播资源。1.有成熟调解节目制作经验。所依托的**省广播电视台《家有好大事》栏目有五年以上调解节目制作经验,熟悉调解工作流程,节目策划、编辑经验较为丰富。2.具有一定影响力。**广播电视台在省内、国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八、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广播电视台;
九、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路****号 点击查看;
十、专家论证意见(预算金额达***万元以上项目需提供,未达到***万元项目可不提供):无;
十一、专家名单、工作单位、职称:无;
十二、公示期限:****年4月**日至****年4月**日(注:必须为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公示期限从公示开始日期次日算起);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司法厅反映,同时抄送**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地址:****路****号 点击查看;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附件:《“百日攻坚”在行动》专题节目制作招标需求.doc https://****.gov.cn 点击查看
**省司法厅
****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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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ysbid.com/view/6225/eZLshZ0BmIDcyXYMBH7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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