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襄城县电子产业园资产购置及提升改造项目,****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511-411056-04-03-440458,****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平台(***平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网址为https://****.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名称:襄城县电子产业园资产购置及提升改造项目(EPC)
2.1.2项目编号:XZ【2026】025号
2.1.3建设地点:****城县库庄镇徐家阿里山路与襄业路交叉口东。
2.1.4建设规模:本项目包含室外给水工程、管网工程、新建48个机动车停车位、新建5个机动车充电桩、1套智能安防设备、1套智能检测设备、1套智能消防设备、80套智慧路灯以及1套智慧化运营管理设备等。工程总投资约810万元。
2.1.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1.6最高投标限价:以最终第三方审计机构评审金额为基数,招标控制费率为100%。
2.1.7招标范围:工程总承包(EPC):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总承包、竣工验收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各阶段工作,并对工程全面负责,且通过设计、施工及环保验收等工作。
2.1.8计划工期:4个月(含设计周期)。
2.1.9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2、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未换发新资质证书的按照原相关规定执行,即未换发新资质证书的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之内),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项目经理要求:
(1)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
(2)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3 业绩要求:/。
3.4 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从成立时间算起,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开户行近三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施工的单位提供即可。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5.1被列入***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3.5.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3.5.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
(2)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成员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后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后审。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8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注:(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9月10日起至2026年10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gov.cn),凭企业CA数字证书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应分别获取所投各标段的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印刷、邮寄费(如有): 0 元。
4.3***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参与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具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平台使用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开标时间:2026年 10月12日09时00分。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3逾期或未按照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开标地点:****中心(襄****大厦****楼开标二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从“网上开标大厅”进入“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在“今日开标项目”中选择投标项目,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参加线上开标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平台》上发布。
7.其他补充事宜
7.1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7.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在法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督单位投诉。
8.其他事项说明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定标采用核查随机法,由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9.联系事项
9.1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中心
联系人:介女士
联系电话:139****0602
电子邮件:/
9.2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融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杨万鹏
项目组其他成员:孟矿飞、刘振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楼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176****3330
电子邮件:17****@****.com
9.3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城乡建设局
地 址:****城路中段
电 话:0374-***9778
电子邮件:/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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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ysbid.com/view/661/8pVBiqABMqitpwL5EG-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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