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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建电建核电公司广东廉江核电一期工程项目电动单梁起重机采购项目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10小时前招标公告-公告询价广东 - 湛江市 - 廉江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中国电建电建核电公司广东廉江核电一期工程项目电动单梁起重机采购项目
省份/直辖市 广东 所属地区 湛江市 - 廉江市
采购单位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方式
更多联系方式 廉江核电 188****1928 王庆福 183****7653 李楠 130****5533 更多联系方式(35个)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项目编号:PC-0124-填写立项后自动生成编号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廉江核电一期工程项目

电动单梁起重机采购项目

询比采购文件

采   购   人: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九月

中国·山东济南

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24-填写立项后自动生成编号

一、采购条件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广东廉江核电一期工程项目所需的电动单梁起重机设备,计划使用项目工程款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广东廉江核电项目厂址位于廉江市车板镇北约 4km 处,东距廉江市约 48km,东南距湛江市约 65km,厂址西南距离北部湾海边约 4.5km,厂址属于近海厂址。 规划容量为 2×CAP1000+4×CAP1400 核电机组,一次规划,分期实施。一期工程建设 2 台 CAP1000 压水堆核电机组,我单位施工范围为1#2#常规岛、BOP建安及海水泵房等。

2、采购范围:电动单梁起重机及配套设备

3、采购数量:

序号

子项名称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500kv

多级式滑触线

HD-4-35/140

4m一根

158

2

500kv

集电器

JD-4/70

2

与HD-4-35/140配套

3

500kv

中间供电器

ZG

1

与HD-4-35/140配套

4

500kv

端帽

2

与HD-4-35/140配套

5

500kv

连接夹

每隔4m一个

42

与HD-4-35/140配套

6

500kv

固定悬吊架

GD

5

与HD-4-35/140配套

7

500kv

浮动悬吊架

XD(约1.0m一付)

155

与HD-4-35/140配套

8

500kv

滑线指示灯

2

与HD-4-35/140配套

9

500kv

无线遥控装置

1

成都西部泰力品牌

10

500kv

无线遥控装置

1

11

500kv

防碰撞装置

台/套

2

12

500kv

起重机

详见附件图纸

台/套

1

4、交货时间:2026年10月15日

5、交货地点:广东省湛江市廉江市车板镇廉江核电项目部。

6、质量要求:应按照报价清单中的物项国家标准或者购方要求进行生产以及自检,产品到货后需要总包、监理验收,需要提供起重机制造全过程质量证明文件具体资料详见附件2可供参考。若清单中物项标准不明确或者对购方提供的标准有异议,请及时与购方刘长迪(156****9949)进行沟通,待确认后再进行报价生产。

7、业主对供应商的审核要求:

本项目业主为国核湛江核电有限公司,依据其管理程序要求,供应商应通过业主及其聘请的监理审批。报审所需资料如下,供应商应按要求随响应文件提交。若未按要求提交资料、资料不全,或报审资料未通过审批,其响应文件均将被否决:

生产厂家提供的资料如下:营业执照,三体证书,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企业简介加盖公章,生产设备表加盖公章(如果 有),公司业绩1-2份。

代理商提供的资料如下:营业执照,三体证书,授权委托书,两个零容忍,企业简介加盖公章,公司业绩。

8、其他:无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制造企业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职业健康证书可根据要求添加),产品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实施本项目的设计能力、制造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和资信及完善的服务体系。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所代理的制造企业满足第1条中相关要求,并具有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针对本采购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供应商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的桥式起重机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3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合同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和合同总金额不得遮挡;框架合同须提供实际签约量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4、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5、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谈。

7、拟中标供应商的资质证明资料由我司报审项目业主方,必须经过项目业主和业主聘请的监理部门审批通过。

制造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6年09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通过“***平台”(https://****.cn)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免费提供。供应商可在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CA办理”菜单,扫码下载“中招互联”在线办理移动证书。

(1)已注册的供应商:明确响应标段,下载采购文件;

(2)未注册的供应商:登录“***网”(https://****.cn)右侧快捷入口-切换“新版登录”-“供应商登录”进行供应商注册,完成注册后,明确响应标段,下载采购文件;

(3)***网首页-****中心,可下载《***平台操作手册_供应商管理手册(供应商端)》、《***平台操作手册_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9月1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投标工具下载:***网https://****.cn)门户服务-****中心***平台投标管家。

2、本次采***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供应商在线进行操作。

供应商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投标。***平台后,点击左侧“CA办理”菜单,扫码下载“中招互联”在线办理移动证书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制作,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响应失败,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3、供应***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4、响应文件的***平台开标工具全流程远程在线开启。

5、响应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平台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6、***平台***平台客服。咨询入口:网站首页-****中心“登录系统,联系您的专属业务顾问”。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网http://****.cn)***平台https://****.cn***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刘长迪                                    

电    话:  156****9949                               

电子邮箱:  li****@****.com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联 系 人:  刘长迪                                    

电    话:  156****9949                               

电子邮箱:  li****@****.com              

九、监督机构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向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提出投诉,邮箱地址:jc****@****.com,电话:0531-****2202、89812317。

十、受限供应商

执行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限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及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供应商管理程序》相关规定。

     2026年9月9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采购人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邀请书

1.1.3

采购代理机构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邀请书

1.1.4

采购项目名称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邀请书

1.1.5

项目地点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邀请书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邀请书

1.2.2

资金落实情况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邀请书

1.3.1

采购范围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邀请书

1.3.2

交货时间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邀请书

1.3.3

交货地点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邀请书

1.3.4

质量要求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邀请书

1.4.1

供应商资格要求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邀请书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邀请书

1.9

现场踏勘

☑不组织

□组织,踏勘现场集合时间****年**月**日**时**分,集合地点*******,踏勘联系人及电话*****************

1.10

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预备会召开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

2.2.1

供应商提出澄清的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16日10时00分前

2.2.2

采购人澄清答复的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16日10时00分前

2.3.1

对采购文件修改的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16日10时00分前

3.2.3

报价要求

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生产加工、出厂检验试验费、运输、税金、保险费等各项费用。

2、合同执行期间单价计算公式为:竞标响应人投标综合交货单价,按照市场中规格、型号、性能等要求。

3、信息价格:投标期各品种规格询比基准价。

4、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13  %。

3.3.1

响应文件有效期

90天

3.4.1

响应保证金

1、形式:NA

2、金额:NA

3.5.2

财务情况表

提供近3年各年度的会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审计报告等。

3.5.3

业绩情况表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邀请书

3.5.5

诉讼及仲裁情况

近3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3年。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3

响应文件份数

全流程:电子版一份。不需要纸质版。

签字或盖章要求

响应文件封面盖公司电子章,响应文件内容按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签字并盖公司电子章。

4.2.1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邀请书

4.2.2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5.1

开启时间和地点

开启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开启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6.3

评审方法

详见第三章

7.4.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NA

履约担保的金额:NA

10

是否采用电子响应文件

全流程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NA

11.1

付款方式

电汇

11.2

解释权

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属采购人,相关解释以采购人书面解释为准,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公司管理制度,本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范围、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质量要求

1.3.1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交货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交货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包含对生产厂家的资质要求,对供应商的业绩要求包含对响应设备的业绩要求。

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或标段中递交响应文件,否则各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erditchina,****.cn***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网http://****.gov.cn上查询);

(17)被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者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列入受限供应商名单,且在受限期内;

(18)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询比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询比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组织/不组织踏勘现场。

1.9.2组织踏勘现场

(1)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

(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3)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意外责任。

(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3不组织踏勘现场

供应商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踏勘,现场踏勘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安全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1.10预备会

1.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10.2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预备会后,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1.2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产品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采购文件作出响应。

1.11.3响应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采购文件

2.1 采购文件的组成及内容

2.1.1采购文件包括:

(1)询比采购公告(或询比采购邀请书);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及附件;

(5)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

(6)需求一览表;

(7)技术规范;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采购文件的澄清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者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平台向采购人提出,要求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采购文件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将在供***平台公布。

2.2.3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采购文件的修改

2.3.1采购人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采购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2.3.2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修改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过短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4 对采购文件的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

3.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响应保证金(若需)

(4)资格审查资料

(5)报价表

(6)商务偏差表

(7)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若需)

(8)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1)技术偏差表

(2)交货计划表

(3)响应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4)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5)技术参数对比表(选择使用)

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报价

3.2.1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总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为准,修正总报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修改响应函中的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 响应文件有效期

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

3.4 响应保证金

3.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参加的,其响应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金额、担保形式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评审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

3.4.3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5日内,向未成交的供应商和成交人退还响应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若以下要求与本章第1.4款及第一章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不一致的,以本章第1.4款及第一章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为准。

3.5.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应附供应商及其制造企业(适用于代理商参加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响应设备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1)供应商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产品取得证书”或“检验报告”应提供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试验、鉴定报告复印件。国家规定需要生产许可产品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5.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参与的,本章第3.5.1项至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方案

3.6.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递交备选方案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方案,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6.2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方案的,只有成交人所递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审小组认为成交人的备选方案优于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方案。

3.6.3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响应文件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进行编写。

3.7.2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交货期、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A)(1)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2)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并加盖单位章。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3.7.3(B)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上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递交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A)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1.1(B)***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有附表。

4.1.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2.2(A)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2(B)***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A)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4.3.2(B)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启

5.1 开启时间和地点(A)

采购人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启,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1 开启时间和地点(B)

采购人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平台公开开启,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 开启程序

(A)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启:

(1)宣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到,开启会开始,参加会议的代表将手机设置为静音。

(2)介绍到会领导和采购人代表;介绍本次监督部门及监督人员职务、姓名;

(3)介绍分标情况和参加询比的单位情况;

(4)采购人代表讲话;

(5)监督人员(或主持人)宣读工作纪律;

(6)主持开启:

A、请参加询比的派代表(至少2名)检查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若有异议请供应商授权代表现场提出。

B、开启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按响应文件递交的先后逆序进行开启,即按先到后开,后到先开的原则;

C、介绍开启工作人员及监督人员:开启人、宣读人、记录人、监督人姓名;

D、进行开启:宣读人宣读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纸质版正副本份数、响应保证金情况、交货地点、报价等内容。

E、宣读完毕,请供应商授权代表确认开启记录,有异议现场举手提出;无异议则打印开启记录表,由供应商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同时请采购人代表、宣读人及记录人签字确认。

(7)主持人介绍后续评审安排和发出澄清问题的计划时间和方式,提醒供应商代表保持通讯畅通。

(8)主持人宣布开启会议结束。

(B)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启:

***平台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并公布开启记录表。

5.3 开启异议

供应商对开启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现场提出来,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记录在案。

6.评审

6.1 评审小组

6.1.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成员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

6.1.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投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审方法

6.3.1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6.3.2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评审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采购人根据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按管理制度确定成交人。

7.2 成交通知

根据定标结果,***平台公示不少于三天。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

7.3.2成交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人退还响应保证金;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询比和不再询比

8.1 重新询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重新询比:

(1)获取采购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个的;

(2)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少于3个的;

(3)到响应截止时间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个的;

(4)有效供应商不足3个的;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重新采购的。

8.2 不再询比

重新询比后,供应商或有效供应商仍少于3个的,可改用其他采购方式。

8.3 转为谈判采购

采购截止时间止,供应商为2家时,经采购机构批准可以转为谈判采购。

8.4 转为直接采购

采购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只有1家时,经采购机构批准可以转为直接采购。

9.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采购活动中相关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或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9.3 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9.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5日内向公告/邀请书中公布的纪检监督机构提出投诉。投诉采用书面形式,投诉内容包括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关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投诉人是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人是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是否采用电子响应文件

本采购项目是否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全流程:***平台https://****.cn)办理数字证书、下载安装投标管家、CA证书插件等投标工具,远程在线编制、加密、上传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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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审办法(最低价法)

为规范公司采购工作,根据股份公司和公司有关采购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最低价法。

1、当各包件供应商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供应商递交的采购文件进行评审。

2、当各包件供应商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评标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采购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采购响应”的,按照评标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供应商递交的采购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采购文件,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二、评审原则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三、评审组织及服务

1、为做好评审工作,成立评审小组和工作小组。

2、评审小组

2.1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评审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熟悉相关业务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2评审小组成员为3人及以上单数。

2.3评审工作由评审小组负责。

3、工作小组

3.1由采购人组成工作小组,在评审期间为评审小组服务。

3.2接受评审小组指派进行基础数据摘录汇总、对比等工作。

四、评审程序及内容

1、响应文件初步评审

1.1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差,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2)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响应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响应保证金有瑕疵不被采购人所接受的;

(3)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4)经澄清,对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5)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6)对采购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

(7)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8)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9)主要性能指标(仅限于打“*”的)达不到采购文件要求的;

(10)纠正响应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11)总价经修正后累计偏差超过20%的;

(12)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13)依据有限数量制原则未进入详评的。

1.2算术错误修正

1.2.1报价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报价清单中的单价乘数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符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

(2)若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符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总报价。

1.2.2评审小组按以上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3供应商不能修正或撤销响应文件重大偏差。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差。

2、响应文件澄清

2.1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及报价水平等,评审小组认为需要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成本价佐证、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提出澄清问题。

2.2评审小组的澄清问题不得要求或提出对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澄清问题由评审小组组长确认后发出。

2.3供应商的答复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后按要求发送,不得对原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4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5评审小组的澄清问题和供应商的答复均以书面方式进行。

3、响应文件详细评审

3.1评审小组成员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3.2经评审的报价

3.2.1经评审的报价计算公式

经评审的报价=报价+算术错误修正+遗漏修正

3.2.2遗漏修正

审核报价组成内容是否有遗漏计算。若有遗漏,遗漏部分按照其他报价组成中此部份价格的最高金额进行加价。

3.3评审及排序

本采购项目将视具体情况推荐一至三名成交候选人,成交候选人的推荐将按照经评审的价格从低到高排序依次推荐的原则进行,推荐结果将在评审报告中载明。经评审的报价相等时,按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等的,按并列推荐。

五、评审报告

1、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情况和结果,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评审小组起草,评审小组全体成员应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评审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审标报告中阐明。

2、评审小组在评审报告中根据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3、评审报告可包括以下内容:

(1)开启记录表

(2)初步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算术错误检查、符合性审查、澄清问题及答复,若有否决的应对其情况和依据进行说明;

(3)详细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经评审的报价计算,汇总排序;

(4)推荐成交候选人;

(5)成交候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若成交候选人的报价中有重复计算时,重复计算情况作叙述。

1

第四章  合同及附件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XXXX项目

 

XXXX设备

采购合同

买方: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卖方:

合同签约地点:****城

【XX】年【XX】月

1、合同协议书

鉴于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已与XXXX签定了XXXX项目合同。买方经过招采选定_________(以下简称“卖方”)为本项目XXXX设备供货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买卖双方就XXXX项目的XXXX设备设计、制造、供货、技术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下列文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合同协议书
  2. 附件(附件一至附件十)。

双方在履约期间形成的会议纪要、补充协议以及其它书面承诺与以上合同文件之间在叙述相同事项发生矛盾或不一致时:文字叙述与图纸不一致的以经买方审核并书面确认过的图纸为准(如果图纸尚未通过买方审核确认则以双方已经共同签字确认的文字叙述为准);前后不一致的以时间后者为准。

二、买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购买本合同规定的供货设备,卖方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产品及相应的质量保证和技术服务。

三、合同含税总价为人民币【XX】元,大写:人民币 【XX】整,其中不含税合同金额为人民币【XX】元,大写:人民币【XX】整;增值税金额【XX】元,大写:人民币【XX】整,增值税税率13%。

四、本价格为买方指定地点固定交货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保持不变。如因国家对增值税的税率进行调整,则尚未提交发票的价格部分的增值税金额按照新税率执行,不含税价部分保持不变,买卖双方应签订合同变更协议。

五、卖方保证按照合同规定承担卖方的全部义务和责任,买方将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支付条件和程序及时地给卖方支付有关款项。

六、本合同一式  份,买方执  份,卖方执  份,每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按照合同附件第十七章的规定正式生效。

八、其他:

1. 签订时间: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买方: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盖章)

卖方:【XX】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

(签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

(签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邮编:

注册地址:

开户银行:

注册地址: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财务注册电话:                         财务注册电话:

税号:                                 税号:

2、合同协议书附件

附件一 商务条款

定义

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应具有以下所述的含义。

  1. “业主”是指XXXX。
  2. “项目”是指XXXX项目。
  3. “设计方”是指XXXX。
  4. “主合同”是指买方已与业主签订的项目合同协议及补充协议。
  5. “合同”是指买卖双方签署的本合同协议书,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包括双方根据合同规定对本合同进行的修改和补充。
  6. “合同设备”或“设备”是指卖方根据合同要求供应的所有产品。
  7. “合同价格”是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总费用。
  8. “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中第十七章所规定的生效日期。
  9. “技术资料”是指本合同设备及其与项目相关的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制造、检验、施工、安装、调试、性能验收试验、验收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和软件)及用于项目正确运行和维护的文件(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
  10. “技术协议书”是指买卖双方及设计方三方签定的本合同技术协议书。
  11. “备品备件”是指根据本合同提供的所有备品备件。
  12. “性能验收试验”是指项目性能验收试验,其中,将检验本合同技术协议书规定的性能保证值。
  13. “初步验收”是指完成项目试运行和性能验收试验后, 当性能试验的结果表明已达到了主合同规定的保证值后,业主对项目的初步验收并签发书面验收证书。
  14. “最终验收”是指业主对项目质量保证期满后的验收并签发书面验收证书。
  15. “技术服务”是指由卖方提供的与设计、制造、检验、安装、调试、验收试验直至最终验收证书签发相关的技术指导(包括人员培训)服务和技术文件。
  16. “试运行”是指单机、整机或各系统和/或设备进行的试运行。
  17. “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签名的文件。
  18. “质量保证期”是指项目签发竣工验收证书之日起XX个月(参照主合同条款填写)。
  19. “潜在缺陷”是指是卖方在设计、制造造成的在最终检验时和质量保证期内未能被发现的合同设备缺陷,是设备可能在各种运行条件下出现的质量缺陷或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的问题。卖方对改正潜在缺陷负有责任的期间应该至质量保证期届满后4年(参照主合同条款填写)。潜在缺陷发现以后, 卖方应按合同规定负责修理或更换,并对存在潜在缺陷的设备重新计算质量保证期。
  20. “分包商”或“分供货商”是指由卖方在经买方书面同意后将合同供货范围内任何部分的供货分包给的其他法人。
  21. “买方图纸”是指买方按合同要求向卖方提供的图纸和资料。
  22. “卖方图纸”是指卖方按合同要求向买方提供的图纸和资料。

第一章 合同标的

本合同范围内合同设备将用于XXXX项目。

1.1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设备名称:XXXX设备,主要设备规格(型号)及数量:详见《技术协议书》。

1.2   卖方供应的设备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且满足主合同要求的并且是成熟可靠的。

1.3   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经济指标和性能要求按(依照)本合同技术协议书约定执行。

1.4   卖方详细的供货范围按本合同要求执行。卖方有义务供应买方/业主为维护合同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如卖方欲停止生产或不能制造某些备品备件,卖方应提前不少于12个月书面通知买方,以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选购相应备品备件留作备用,并且协助买方获取可用的替代品。在全部合同设备最终验收通过后5年内,卖方有义务随时以不超过本合同价格提供买方所需备品备件。

1.5   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按本合同要求执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卖方有义务向买方免费提供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最新运行经验及技术和安全方面的改进资料,提供这些资料不构成任何专利转让和技术转让。卖方应保证买方/买方客户不因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设计、工艺、方案、技术资料、商标、专利而遭受侵权指控。若有任何侵权行为,卖方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索赔和责任,保证买方不负任何责任。

1.6   本合同包括为保证所供应的设备顺利安装、安全可靠、高效正常运行与维护所必须的专用工具与备品备件、安装调整固定部件、专用测试仪器和维修设备、技术服务(其中也包括技术配合和现场技术服务、现场运行维护人员的培训)及技术资料(其中包括图纸、资料、说明书等)。

第二章 供货范围

2.1  合同供货范围

合同供货范围详见《技术协议书》。

2.2  本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本合同项下所有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现场技术培训及技术指导服务。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但确实是卖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满足本合同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卖方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服务及技术指导等及时补上,相关费用应视为已包含在合同价格内,且不得据此要求调整合同单价或追加任何费用。

第三章 合同价格

3.1  合同含税总价为人民币【XX】元,大写:人民币 【XX】整,其中不含税合同金额为人民币【XX】元,大写:人民币【XX】整;增值税金额【XX】元,大写:人民币【XX】整,增值税税率13%。该价款包括设计和制造本合同设备(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费用、技术资料费用、知识产权、工厂试验费用、包装费用、现场技术培训和现场技术指导费用、运输费用(至买方指定地点)、运输保险(本合同设备在交货前保险责任由卖方承担,自买方或其指定收货人在交货地点完成交接并签署收货确认文件之日起,风险转移至买方,本约定不影响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的质量责任和索赔责任)费,还包括卖方应缴纳的(中国)国内各种税费(如有)及合同其他地方明确约定的费用。

3.2  本价格为买方指定地点的车板交货价格,在合同执行期内固定不变。如因国家对增值税的税率进行调整,则尚未提交发票的部分对应的不含税合同金额保持不变,仅对该部分增值税金额按照新税率进行调整,合同含税总价随之变动,但不作为卖方据此主张提高不含税价格或其他费用的依据。

3.3  上述费用的分项价格见附件三:设备价格表。

第四章 付款方式和付款比例

4.1  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4.2  支付方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承兑。具体支付方式和支付账户信息以本合同载明的卖方账户为唯一合法收款账户,除经买方书面同意变更外,卖方不得指定与合同约定主体不一致的其他账户收款,买方有权拒绝向非约定账户付款,该等拒付不构成买方逾期付款或违约合同价款的支付。

4.3.1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如下(参照主合同付款比例结合项目资金情况以及设备情况设置,预付款、投料款尽量不设置,如果设置,可参照如下描述):

(1)第一次付款,即预付款(含投料款),金额为合同总价的20%。合同签字盖章后10个工作日内,卖方提交合同总价10%履约保函、合同总价10%的预付款保函及合同总价20%财务收据,买方收到卖方提交合同总价10%履约保函、合同总价10%的预付款保函及合同总价20%财务收据审核无误且买方收到业主支付的相应款项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的20%作为预付款。履约保函在卖方全部设备进入质保期前一直有效。

(2)第二次付款,即到货款,金额为合同总价的60%。每批设备到货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经买方确认,且卖方在提交金额为该批设备合同价格60%的财务收据及该批设备合同价格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正本一份,经买方审核无误后一个月内,买方支付给卖方该批设备合同价格的60%作为到货款。

(3)第三次付款,即初步验收款,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在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并在所组成的每台机组获得业主颁发的初步验收证书后,卖方提供金额为该台机组合同设备总价10%的财务收据,经买方审核无误后一个月内支付给卖方该台机组合同设备总价的10%作为初步验收款。

(4)第四次付款,即质保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待每台设备质量保证期满且经买方书面确认不存在本合同项下尚未解决的质量缺陷、索赔及违约责任事项时,卖方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10%的财务收据,买方审核无误后30天内,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的10%。如在质量保证期届满时尚存在未解决的质量问题或索赔事项,买方有权在相应问题或索赔事项解决前暂不支付或相应扣减质保金。

卖方提出申请,经买方书面同意后,卖方可采用符合本合同附件五格式要求的质量保函等额替换预留的质保金,质量保函期限同质量保证期,质保保函应为中国注册的具有担保经营业务资格的银行开具的见索即付保函。

4.3.2        支付日期以银行电汇或汇票汇出日为准。

4.3.3        在执行上述付款时,买方有权在书面通知卖方后,按本合同条款的规定扣除违约金和赔偿金。卖方在此声明,卖方熟悉本合同所涉买卖交易的交易习惯,完全理解上述付款条件的法律意义并受其拘束。

第五章 交货

5.1  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及具体分部套交货时间详见附件四。

5.1.1卖方必须按照买方提供的模板格式要求提供生产状态报告(包括周报、双周报和月报)和交货计划,具体格式以买方提供的模板为准。

5.1.2发货出厂前15天,卖方应按照买方规定的格式提供箱件清单和装箱清单。

5.2  交货地点:XXXX项目现场。

5.3买方收货联系人及联系方式:XXXX  ;卖方交货联系人及联系方式:XXXX 。

5.4每批合同设备交货日期以附件四规定的交货时间为准。交货期及交货顺序应满足买方工程建设设备安装进度和顺序的要求,交货时应保证部套的完整性,确保连续施工。交货时买方代表核对箱件数量并签署收货日期,该日期即为卖方实际交货日期,作为本合同迟交货物违约金时的计算根据。

5.5在每批货物备妥及装运车辆发出前15天,卖方应以邮件将该批货物的如下内容通知买方:

⑴    合同号;

⑵    机组号;

⑶    货物备妥托运日;

⑷    货物名称及编号和价格;

⑸    货物总毛重;

⑹    货物总体积;

⑺    总包装件数及每件/箱货物的装箱明细、体积、重量;

⑻    重量超过2吨或尺寸超过3×3×3米的每件货物的名称、重量、体积。对每件该类设备(部件)必须标明重心和吊点位置,并附有草图;

⑼    对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它危险品和运输过程中对温度等环境因素和震动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物品)必须特别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措施、保存方法以及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

5.6发货计划中遗漏的且供货所必需的货物,卖方应采取措施交货以满足安装进度要求,若因卖方责任造成的遗漏,运费由卖方承担。

5.7在质保期内由于卖方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供应设备(或部件)(并经双方确认)的损坏或潜在缺陷,而动用了业主库存中的备品备件以调换损坏的设备或部件,则卖方应负责在损失发生的一个月或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将动用的备品备件补交,运到指定的地点,并且通知买方。补齐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的生产、制造、运输保险等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5.8卖方应于每批发货前提交下列单据供买方审核:

(1)该批设备相应金额的价格清单(每批次设备的发票金额应包含运输费用、包装费用、模型试验的分摊费用(若有)、技术服务费用等其它相关费用)。

(2)该批设备的箱件清单、装箱清单。

(3)该批设备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4)该批设备出厂地证明 。

5.9 图纸及技术资料提交要求:详见附件二技术协议书。

5.10交货时,买方认为有必要,卖方派有关人员对重大设备卸车进行技术指导。

5.11买方可派遣代表到卖方工厂及装货车站检查包装质量和监督装箱、装车情况。卖方应提前20天通知买方交运日期。如果买方代表不能及时参加检验时,卖方有权发货。上述买方代表的检查与监督不能免除卖方应负的责任。

5.12保险

(1)卖方应对合同设备在制造、运输、存放及交货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进行全面保险,投保总额为合同设备总价的110%,保险责任范围至少应覆盖设备自制造开始直至按照本合同约定在交货地点完成交货并由买方或业主完成现场验收前的全部风险。保险受益人为买方或经买方书面认可的受益人。

(2)若因保险受益人设定不当导致买方无法直接获得保险赔偿的,卖方应先行对买方进行全额赔偿并自行向保险人追偿。

(3)卖方应向买方同意的保险公司进行投保。出现索赔事件时,有义务协助买方向该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直至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第六章 包装与标记(图表详见附件六)

6.1    卖方遵循国家《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13384-2008及相关包装标准和工程合同对包装的要求的设计和制作。卖方交付的所有货物要符合有关的最新规定,具有适合长途陆运和海运(如有)及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设备和零件散失。并应按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产品包装前,卖方负责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

6.2    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个长方向正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字样印刷贸易标志(运输唛头)标记(内容买方另行书面通知)、起吊位置、重心位置(详见附件六)。

6.3    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并在显著位置标识6.2条规定的发货标记。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及防撞损保护。发货前卖方应提供每个箱件内、外部照片各2张。

6.4    卖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在装配图中的部件号、零件号应标记清楚。每件包装箱内,应有名称、数量、机组号、图号的装箱明细,装箱明细须卖方盖章。包装箱内每一单独零部件均应有标签,标签包括:设备名称、零部件名称、规格型号、图号、装箱单序号等。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各一份。所有资料需用防水塑料袋包装密封。发运前向买方提供电子版清单。

6.5    清单包括箱件清单和装箱明细,格式详见附件六,推荐用买方提供的箱单制作工具制作(加入设备箱单QQ群:228552535群下载,或向买方催交人员联系获取)。装箱明细是交付货物开箱验收的依据。

6.6    合同中列明的备品备件应按所属设备分类包装(随机备品备件与强制备品备件需单独区别包装),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一次性发货。备件在满足卖方要求的储存条件下,保证5年内有效(密封件、绝缘包扎材料除外)。

6.7    各种设备及松散零星的部件应采用好的包装方式,装入最小的完善的箱件内,并尽可能整车发运以减少运输费用。

6.8    所有带坡口的管子和管件的端口必须用保护盖或其它方式妥善防护。

6.9    卖方不得用同一箱号标明任何两个箱件。箱号编制原则:卖方代码-项目代码-厂家代码-自定义编号-本次发运箱序号-本次发运总箱数。

6.10 对于需要保证精确装配的加工面应采用优良、耐久的保护层(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装前发生锈蚀。

6.11在整个运输过程中凡由于卖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一经证实, 卖方均应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规定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如非卖方包装原因发生货物损坏和丢失时,买方应立即向承运部门索取相关证明文件,并通知卖方。卖方负责与承运部门及保险公司交涉,买方协助卖方尽快处理,同时卖方应尽快向买方补供货物以满足工期需要,其费用由卖方承担。

6.12发运前,卖方需提供买方交付设备/材料的仓储、运输保管保养手册。对于特殊材料设备,如化学品、危险品,卖方要提供该产品的MSDS。对于超过20吨的大部件,发运前必须通知到买方并获得买方同意。

第七章 技术服务和联络

7.1  卖方派驻服务现场的人员应满足现场服务的要求。买方应提前7天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场;若为现场应急的现场服务要求,买方应提前至少3天通知,卖方在得到通知后按照规定时间到场服务。

7.2  买方根据机组设备的安装进度要求,通知卖方按合同规定派员到现场进行机组安装、调试、试运行的技术指导服务,并要求卖方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安装调试、试运行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

7.3  卖方为其赴现场技术服务人员办理必须的手续,买方提供必要协助,所需费用及产生的税费(如有)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在合同设备发货前两个月向买方提交服务工作的组织计划以及服务人员名单、简历一式两份。买方向卖方提供办公用房、住宿用房、工作设施的方便,提供交通和通讯方便。发生费用由卖方承担(分项报价表中需注明)。

7.4  设计联络会:设计联络会一般在买方所在地举行,由买方负责组织和召开,负责会议的具体安排并承担召开设计联络会的费用;卖方参加设计联络会的交通及食宿费用由卖方自行负担。

7.5  第一次设计联络会具体时间由买方通知。

7.6  如遇有重大问题需要双方立即研究协商时,任何一方均可建议召开会议,在没有特殊情况下,另一方应同意参加。

7.7  各次会议及其它联络方式双方均应签订会议或联络纪要,所签纪要双方均应执行。如涉及合同条款有重大修改时,需签订补充协议。

7.8  卖方如修改已确定的安装、调试和试运行技术服务方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经买方确认后方可执行。为适应现场条件的要求,买方有权对技术服务方案提出变更或修改意见,并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给予充分的考虑,满足买方的要求,并及时书面确认。

7.9  买方有权将卖方的设备设计和技术服务方案以及卖方所提供的有关合同设备的资料和图纸等复印分发给买方内部相关部门、买方上游业主及与工程有关的设计、监理、施工等各方,并有权在本项目的投融资、报批、验收、运维过程中为实现合同目的合理使用、复制、修改、翻译上述资料,而买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

7.10            在合同设备的安装阶段,对于涉及特殊工艺和设备关联的装配和调试,卖方应派遣合格和足够的技术人员到现场协助买方进行装配、调试,提供接口等技术配合(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

7.11            如果卖方的供货商需要参加合同设备的部分技术服务或去现场工作,应事前通过卖方取得买方同意,并作为卖方人员前往服务。

7.12            对于卖方主要部件的订货合同和供货合同,卖方应对供货商的一切有关供货范围、设备及技术接口等问题视为其自身行为并对其负责。

7.13            对于买方选购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配套设备,卖方有提供技术配合的义务,并不由此而发生额外费用问题。这种技术配合不应影响本合同的其它条款。

7.14            卖方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应技术熟练、身体健康、适应当地工作;应遵守项目所在的法规和生活及宗教习惯、项目现场管理制度,服从买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技术服务工作安排。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卖方现场服务人员,卖方应根据现场需要,接到买方书面人员更换通知10日内或双方商定的时间内重新选派买方认可的服务人员到达现场提供服务,因不符合买方要求更换服务人员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第八章 质量与检验

8.1  卖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买方提供本合同全部设备的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目录及附属资料供买方向主合同业主报批,标准遵循买方与其业主主合同技术协议的要求,卖方如果采用主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对等或者更高标准替代,需要按主合同的技术协议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一并提交给主合同业主审批,审批认可后,方可替代。

卖方应在合同签订一个月内提供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进度计划,包括设计、图纸报批、生产准备、排产、检验、运输等过程。

卖方应在合同签订一个月内提供详细的质量保证计划,并应满足技术协议中业主关于本合同的要求,卖方编制的质量保证计划在一联会时由双方再次确认。

8.2  买方可在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派驻厂代表,进行监造和出厂前的初验,了解设备组装、检验、试验和设备包装质量情况。监造检验的标准应使用本合同所列的相应标准。卖方有配合监造检验的义务,在监造检验中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问题。卖方免费提供买方驻厂监造的办公设施,买方提供监造人员的相关保险。

8.3  卖方应为买方或监造检验人员提供下列事项:

(1)月度生产进度报告;

(2)买方业主参与见证的项目,卖方应在检验前28天向买方提交预检验通知,检验前10天提交精确检验通知;业主不参与见证的项目,卖方应提前10天提交精确检验通知;需在中国之外检验的项目,按业主参与见证项目的通知要求执行。

(3)需买方参加检验的项目,卖方应提前15天通知买方(或买方驻厂代表)并提交见证试验大纲。

(4)买方代表有权查(借)阅卖方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标准(包括工厂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实际工艺过程和检验记录(包括中间检验记录或称不一致性报告)及合同规定的有关文件;对于检验记录,如代表认为需要复印存档,卖方应提供方便。

(5)在设计完成后两周内,向买方提供经确认的设备详细总清册。

(6)向买方的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费用由买方自理。

8.4  买方的监造检验应尽量结合卖方工厂实际生产过程,不影响工厂的正常的生产进度。若买方代表不能按卖方通知时间及时到场,卖方工厂的试验可以正常进行,试验结果有效,但是业主和买方代表有权事后了解和检查试验报告和结果。

(1)业主和买方代表在监造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或包装要求时,代表有权提出意见并暂不予签字,卖方需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交货质量。无论买方是否要求、是否知道,卖方均有义务主动及时地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买方不知道的情况下卖方不得擅自处理。

(2)买方认为必要时,将在设备制造和工厂试验期间到制造厂对合同范围内的设备、材料和工艺进行重复检查、检验和试验。如买方或业主到达见证地点时,因卖方原因不能提供相关检验资料或未做好相关试验、检验的准备工作,买方有权拒绝继续进行检验,由此产生的额外的费用(含买方或业主工程师相关差旅费用或第三方见证费用)由卖方承担。经试验认定设备材料有缺陷,不符合规定时,卖方应予以修复或更换,并再次进行试验,否则买方可以拒收,重复试验费用由卖方负担。但如非卖方原因,买方要求重复试验,并认定设备材料合格,额外的检查和试验费用由买方承担。

8.5  不论业主和买方人员是否参与监造与出厂检验或者业主和买方代表参加了监造与检验,并且在监造与检验报告上签字,均不能被视为卖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卖方对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

8.6  卖方应在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出厂前7日内,根据发货清单,提交所发货物相关的所有检验、试验资料(包含原材料报告、原材料复检报告,见证报告,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制造厂签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等),如买方认为资料不够全面,卖方应在发货前补充完整。如买方业主在现场验收或资料审核过程中,对卖方提交的资料提出异议,卖方应在收到买方反馈后,3日内给予解释、修订或补充,直至买方业主满意为止。

投料前,卖方的质量管理计划(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程序文件等)已批准完成;需提交的质量控制程序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焊接工艺规程和焊接工艺评定记录、焊工资格证、无损检验程序、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焊后热处理程序、动平衡和超速试验程序、水压试验程序、油漆程序、出厂试验程序等。设计、制造、检验过程中使用的相关标准需与质量控制文件同步提交。卖方应提供所需的所有认证用信息及资料文件(如果需要)。

8.7  以上资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货物到达现场30日后,买方应提前7天通知卖方共同在现场开箱检查验货,验视数量及外观情况。如果卖方代表未能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买方有权在卖方代表未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报告记录的检验结果,视为卖方已接受。

8.8  卖方接到买方对于设备的数量、外观问题报告后应在一周内反馈解决方法,并在8.9条约定的时间内修理、换货或补发短缺部分,由此产生的制造、修理、运费及保险费以及造成买方工程延误(如有发生)而增加的费用均应由卖方承担。如卖方对设备数量、质量问题提出的解决办法如换货等仍达不到合同要求,买方有权自行寻求其它办法解决问题,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对于上述应由卖方承担(而买方先行支付)的费用,买方有权以书面通知从对卖方的任何付款中直接扣除。

8.9  卖方修理或换货的时间,应以不影响工程建设进度为原则,但至迟不应迟于买方通知卖方发现缺陷、损坏或短缺等之后30日;对于关键部件重新供应的时间,双方可在上述原则下进一步协商确定。

8.10            以上各项检验,尽管没有发现问题或卖方已按通知要求予以更换或修理, 均不能被视为卖方按本合同应承担的性能、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

第九章 安装、调试(试运)和验收

9.1  本合同设备由买方根据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进行安装。双方应充分合作,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尽快建成投产。

9.2  本合同设备安装完毕的验收工作按照有关标准和本合同的有关要求进行,应进行单体的试运验收,也应进行其作为一部分的[台套、机组]的系统试运验收,检验合同设备的可靠性和性能参数符合性。

9.3  本合同设备安装完毕后,卖方应根据买方要求派人参加调试工作,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安装调试、试运行中发现的质量及性能等问题。

卖方派到现场的技术代表应承担相应的短期培训工作,使业主方面的有关人员掌握本合同设备运行维护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现场试验由买方组织,卖方参加并负责指导、检查、监督。

9.4  机组性能验收试验应在每台套合同设备运转稳定、在机组不低于90%对应出力下连续运行168小时、在投入商业运行之前进行的30天考核运行完毕后,视其初步验收合格。如果合同设备不能达到本合同《技术协议书》及有关标准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按合同规定办理。

9.5  在不影响本合同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条件下,如有个别微小缺陷系卖方责任的,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由卖方免费修复排除上述微小缺陷的条件下,则视为考核合格但不免除卖方责任。

9.6  如果在第一次性能验收试验时达不到本合同《技术协议书》及有关标准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性能保证值时,则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争取尽快进行第二次验收试验。

9.7  在第二次验收试验后,如仍有一项或多项指标未能达到本合同《技术协议书》所规定的性能保证值,双方应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进一步修复处理措施;在不影响本合同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条件下,已列入未完项目清单的工作或设备有微小缺陷,卖方应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免费修复、处理,而不得影响机组的调试和试运行,但任何未完工作或消缺工作均应在机组完成最终接收前完成。此时卖方仍有义务与买方一起采取措施,使合同设备性能达到保证值。

9.8  业主颁发的初步验收证书只是证明卖方所提供的合同设备性能和参数截止至出具上述验收证明时可以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视为卖方对合同设备缺陷保证责任解除的证明。同样,最终验收证书也不能被视为卖方对合同设备潜在缺陷保证责任解除的证明。

9.9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任何时候,对由于卖方责任需要进行的检查、试验、再试验、修理或调换,在卖方提出请求时,买方应做好安排以便进行上述工作。卖方应负担相应的费用。

第十章 保证与索赔

10.1            卖方保证其供应的合同设备是全新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成熟的,质量是优良的,设备的选型均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

10.2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卖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或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由于卖方技术人员指导错误,造成工程返工、报废,卖方应立即无偿换货和修理,如需换货,卖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换货的一切费用。换货或修理期限应不迟于买方通知之日起的1个月,对于那些在1个月内不可能修理或调换的货物,可经买方特殊允许另行商定期限。卖方可委托买方在现场进行损坏设备的修理,所有费用由卖方负担和赔偿。

由于买方未按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及非卖方技术人员的原因所造成的设备损坏,由买方负责修理、更换,但卖方有义务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部件,对于买方要求的紧急部件,卖方应安排最快的交货运输方式,所有费用均由买方负担,用以更换的新部件价格按合同中相同部件的单价计算,并且卖方有义务协助买方将费用损失及工期延误降至最低。

10.3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卖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买方有权通知卖方要求修复、消缺。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应立即无偿修理、换货、赔款或委托买方安排大型修理,包括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运费及保险费由卖方负担。

10.4            如合同设备因缺陷更换、修理而停运或推迟安装的,则质量保证期应按实际修理或更换影响的时间作相应的延长。

10.5            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满后,则由买方出具合同设备质保期满接收证明文件给卖方。条件是:在此期间卖方应完成买方在质量保证期届满前提出的合同规定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双方协商卖方应承担的索赔和赔偿。

10.6            合同设备经性能验收试验未达到本合同《技术协议书》和有关标准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买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处理,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或者由卖方在买方规定时间内调整、修复、更换以达到《技术协议书》的要求, 并每日支付合同额0.1%的违约金。

10.7            如果卖方预计不能按本合同附件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卖方应提前一个月向买方通报,并采取加班加点、调整计划等有效措施,在最短时间内交货。同时,此类的通报、加班及调整等措施,并不免除卖方的合同责任。对安装、试运行有重大影响的设备预计迟交超过30天时,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10.8            卖方理解,任何货物交付迟延可能导致合同设备安装迟延,甚至工程整体工期延误;卖方交付迟延可能导致的买方责任的工程整体工期延误,可能使买方招致主合同下的巨额迟延违约责任。双方约定,卖方每批发运货物交货每延迟一周,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不足一周按一周计。卖方支付迟延交货违约金并不解除卖方按本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

10.9            卖方理解,卖方供货的合同设备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性能)要求,可能使买方招致主合同下的巨额质量(性能)违约责任以及进而引发的迟延违约责任(如果该质量(性能)不符合迟延工程或者其部分移交)。双方约定,合同设备未满足参数要求的,卖方应向买方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至少应包括买方在主合同项下承担的违约责任)。

10.10 合同签订后7天,卖方应按买方提供的格式要求提供设备文件、图纸清单及提交计划、外购件清单及采购计划、排产计划,每拖延1天支付违约金为人民币1000元。卖方未按照《技术协议书》中规定的时间提交符合要求的技术资料,每拖延一周支付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不足一周按一周计;但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

合同签订之日起,卖方应按照买方的要求(每周四、每月25日)提供设计生产状态汇报(周报、双周报、月报),每遗漏一次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卖方***平台软件,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5%。卖方如未照买方规定的货物编码规程逐件货物编码、录入信息化管理系统;未按照喷码要求逐件货物喷(贴)二维码(条形码)后包装,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5%。

10.11在XXX设备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卖方接到买方通知后未按约定期限到达现场进行处置的,每推迟1日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1万元。逾期超过2天的,买方有权聘请第三方提供现场服务,所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10.12卖方提供的物资存在假冒伪劣、伪造材质、伪造检测报告、虚假资质证明、冒用认证标志等任何形式造假行为的,构成根本违约及恶意欺诈。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全部或部分合同,卖方应在买方指定期限内退还已支付的全部相关货款,并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业主及其他第三方索赔、项目停工损失、返工或重建费用、重新采购差价、税费损失、行政处罚、商誉损失等)。买方有权直接从应付货款、质保金、履约保函或其他应付款项中扣除上述款项。此外,卖方应按合同总价的50%向买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双方确认本款适用10.13条款约定的惩罚性违约金规则。

10.13 本合同所约定惩罚性违约金,均是考虑了商誉、社会影响、时间成本、机会成本、处理违约事件所耗费资源(人力、财力)等综合抽象要素所造成的损失的。该等损失的抽象性虽难以精确量化,但各方诚信认可其在商业交易中确实存在,为避免届时难以精确衡量,故在此事先约定以惩罚性违约金方式,尽量弥补损失,同时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具有惩罚性违约金性质。在充分理解和认可上述原则的基础上,双方在违约情况发生后,相对方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时,违约方均不再以“违约金过分高于/低于损失”等为由作为抗辩要求调低或调高违约金,相对方亦无需举证具体损失。

10.14 除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损失赔偿外,在任何情况下,买方都不承担卖方的利润损失、收入损失、停运营损失等间接损失,且卖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主张买方就其预期利润、商誉损失、机会损失等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章 合同的变更和修改、暂停(中止)和解除

11.1            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的修改,并应全面履行合同。

11.2            在合同执行期间,若因买方原因要求对合同设备进行重大的变更和/或要求增加超出《技术协议书》规定的范围,卖方应在收到买方书面指令后立即执行,相关合同事项变更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合同予以明确,卖方仅在补充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后方可据此主张任何价款、工期或其他权利调整。卖方对技术条款、供货范围或商务条款的任何变更不应以技术资料提交的形式提出,卖方须以函件/传真形式提出供买方确认。

11.3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调整而引起本合同无法正常执行时,卖方和/或买方可以向对方提出暂停执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的事宜双方协商办理。

11.4            因买方建设计划调整或项目整体进度需要,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暂停本合同执行,卖方应无条件响应。无论暂停时间长短,卖方均不得以合同暂停为由主张增加合同单价、索取任何形式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

11.5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偿还能力,或为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下经营其业务,买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卖方或破产清算管理人或合同归属人解除合同,或向该破产管理人、清算人或该合同归属人提供选择,按其给出的合理忠实履行合同的保证,执行经过双方同意的合同部分。

11.6            若11.5中考虑的情况确实发生,买方有权从卖方手中将本合同项下已付款的设备及有关的设计、图纸说明和资料从卖方接收,卖方应给买方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

此外,双方应对卖方已经实际履行的合同部分达成协议,并处理合同提前结束的一切后果。

第十二章  知识产权

12.1卖方应保证合法拥有本合同材料及随附资料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商号、著作权)或得到相关权利人有效许可,有权出售该产品并许可买方及买方客户在合同目的范围内使用保证买方/买方客户不因购买、使用该产品及附随资料(包括其与拟配套材料用于拟用工程项目)而受到任何第三方基于知识产权或相关权益提出的索赔、禁令、行政处理或其他主张。如有上述第三方主张发生,卖方应在知悉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并按照本章约定承担全部责任。

12.2 如卖方违反第12.1条约定,有任何卖方提供的合同材料或者附随资料有关或引起的知识产权争议情形发生,买方有权要求卖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提供详细的解决方案和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重新供应不侵权的替代产品、支付许可费用、允许买方以卖方费用和风险重新采购替代产品),保证尽可能减小对买方与其客户合同履行的影响,并继续履行未受影响的其它合同义务,同时与第三方交涉,自费进行争议处理,承担可能发生的全部责任与一切费用,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业主及其他第三方索赔、停工损失、更换费用、重新采购差价、律师费、诉讼仲裁费等)。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买方另有权按合同总价的50%向卖方主张惩罚性违约金,该违约金适用第十章10.13条规定的惩罚性违约金规则,并不影响买方就前述损失另行主张赔偿。

12.3如本合同约定货物在出口/进口时以涉嫌侵权被海关扣押的,卖方同意买方有权同时或择一采取以下措施:

⑴      要求卖方于6小时内提供相应涉案货物的知识产权授权证明文件;

⑵      要求卖方向海关提供与涉嫌侵权货物等价值的担保;

⑶      就海关扣留的涉嫌侵权货物达成协议并向海关申请解除扣押,要求卖方承担全部相关费用。

12.4本合同关于知识产权条款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相应的权力义务不因本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而灭失。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13.1            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大规模传染病和隔离检疫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破坏、动乱、恐怖活动等等。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影响其在本合同项下实质性合同义务的执行时,经依法履行通知和证明义务,可在不可抗力影响期间合理顺延履行期限,但不得因此增加买方的合同价款、税费或其他经济负担。因不可抗力导致的额外运输、仓储、保险等费用,除法律另有强制性规定外,由受影响一方自行承担;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后果主要发生于卖方一侧的履约领域,则相关费用及风险由卖方承担。

13.2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48小时内将事件发生的情况及对其履约影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7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否则,其因不可抗力主张的免责范围应相应缩减直至不予支持。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和损失,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并尽快恢复合同的履行;未履行上述减损义务的,由受影响一方承担由此增加的损失。

13.3            当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受影响一方应尽最大努力迅速采取合理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影响和损害,同时双方应继续履行未受影响的其它合同义务。如因受影响一方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受影响一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13.4            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包括交货、安装、试运行和验收等问题)。

第十四章 合同争议的解决

14.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台湾地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除外。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先行友好协商解决。

14.2 任一方发出载明争议事实与请求的书面协商通知之日起三十(30)日内未达成书面和解协议,或对方拒绝/逾期不予答复的,视为协商不成。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济南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济南进行仲裁。双方确认,上述仲裁约定为解决本合同项下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的唯一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均不得就同一争议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3 仲裁裁决为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履行,任何一方不得单方中止合同履行,否则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十五章 HSE要求

15.1在整个合同履行期间,买卖双方应当完全遵守国内及项目当地关于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15.2卖方进入买方项目现场必须接受买方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和管理,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买方的职业健康、环境、安全管理规定,对不执行管理规定,且不服从管理者,责令离开施工现场,并终止供货。

15.3卖方派往项目现场的人员应按合同规定履行其安全职责。卖方应对派往工地人员进行必要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加强对作业安全的管理。特别应加强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管理、高空作业等的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具。并在作业过程中服从项目部相关制度规章的管理。卖方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法规和规章和本合同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15.4卖方因不遵守买方的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规定,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六章 反腐败

16.1卖方须遵守《物资采购廉政协议书》,详见附件七。

第十七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事项

17.1  本合同经买方授权代表和卖方授权代表在合同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且买方按本合同约定向卖方支付预付款后合同生效。如因任何原因买方未支付预付款,合同不生效,买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在合同未生效期间,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对方承担履约或赔偿责任。

17.2 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业主签 发“最终验收证书”,且所有款项结清之日止。但卖方仍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售后服务义务,并对最终完工书上提及的属卖方范围内的质量遗留问题实行“三包”。

17.3  在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卖方向买方提交履约保函,以保证合同的执行和完成。履约保函由卖方所在地国有银行签署和担保,履约保函在项目机组进入质保期前一直有效。

17.4合同签订后,卖方可按计划开始合同设备的设计、原材料采购及加工制造,并按本合同约定的交货计划交货,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卖方应提交设备部件制造计划。卖方未取得买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供货分包给第三方,否则买方有权拒收该部分部件。

17.5卖方须在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将本合同供货范围中主要设备供货商的名单提交买方予以书面确认。供货商一旦选定,卖方不得擅自改变。卖方应对供货商的过失、疏忽和/或其它任何违反合同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17.6 金钱债权转让:

(1) 卖方就其对买方享有的金钱债权应依法转让,并经买方同意,转让前,必须向买方提供下列文件(原件),并经买方核验真实,买方在核验文件真实性期间,有权暂停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a) 卖方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债权转让通知书》,须载明受让人全称、债权金额、对应的合同/订单号及卖方要求买方向受让人付款的明确指令;
    (b) 卖方与受让人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复印件,以及受让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卖方转让其金钱债权的,不免除其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任何其他义务;该等义务不因债权转让而转移或消灭,卖方仍应独立向买方承担全部责任。买方对受让人享有其在原合同项下对卖方的全部抗辩与抵销权,包括但不限于因货物质量、延期交付、售后问题等产生的扣款、索赔或违约金。

(3)如卖方主体正在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案涉债权被查封、冻结、划拨,买方有权在权利归属或清偿路径未获权威明确前,拒绝向受让人履行并暂缓付款;必要时买方可将应付款项依执行机关指令或经三方法院确认的路径支付,视为有效清偿。

(4)卖方进入破产程序之日起,买方仅向破产管理人或依法指定账户清偿为有效清偿;任何向非管理人的清偿,买方有权拒绝。卖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并提供破产受理裁定、管理人信息及收款账号。因转让与破产程序并存导致的多头主张等风险与费用,由卖方承担。

(5)因债权转让增加之履行费用由卖方负担;因转让导致买方发生的合理费用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与执行费用、鉴定费、账户变更手续费、跨行跨境支付成本等),由卖方赔偿。买方顺延付款期限直至前述费用获清偿或提供相应担保。

(6)卖方及受让人应配合提供债权真实性、存续状态、未设定负担或优先权的声明与证明文件。买方对材料存疑时,有权在合理期限内进行核验,在此期间顺延付款不构成违约。

(7)卖方违反本条致买方遭受行政/司法不利后果或重复清偿风险的,应使买方免责并承担全部损失赔偿与违约责任;买方因此采取的保全、诉讼或执行措施之必要费用,由卖方承担。

17.7 本合同项下双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资料,双方除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给与合同设备和相关工程无关的第三方。

17.8合同双方应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直接处理本合同的技术和商务问题。双方的负责人姓名、联系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详见协议书签字页,作为买、卖双方之间的授权的正式联系人和渠道,对各方具有约束力。卖方负责人的更换需提前书面通知买方并经买方书面确认同意。

17.9合同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通知、要求、声明及争议进入仲裁/诉讼后的一审、二审、再审与执行阶段文书均按上述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送达,以快递方式送达的,快递签收日为送达日;以电子方式(短信、微信、邮箱)送达的,发出日为送达日。一方地址、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未及时通知导致送达不能的,责任由该方自行承担。

17.10 本合同所包括的《技术协议书》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11 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函电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书写并按对方下述地址派员递送航空邮寄、传真发送的,在取得对方人员和/或通讯设施接收确认后,即被认为已经被对方正式接收。

17.1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附件二:技术协议书

(另附)

附件三:设备价格表

1、设备价格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内容

价格

备注

1

设备费

2

包装费、运杂费及保险费

至_____车板交货

3

专用工器具

4

随机备品备件

5

易耗品

6

技术服务费

7

一年质保期备品备件

8

强制备品备件

总计:

税率:

13%

已含

增值税税额

如以后增值税税率调整,税款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不含增值税的合同价格

备注:设备价格汇总表及各分项价格表仅作为合同总价的示意性拆分使用,如分项价格表中的供货范围及描述与技术协议不同,供货范围及详细的技术要求以技术协议为准。

2、分项价格表

2.1设备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内容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品牌/原产地

备注

1

2

合计

2.2包装、运输及保险费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重量

公里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1

合计

2.3随机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内容

规格

单位

数量

品牌/原产地

单价

总价

备注

1

合计

2.4一年质保期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内容

规格

单位

数量

品牌/原产地

单价

总价

备注

1

合计

2.5强制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内容

规格

单位

数量

品牌/原产地

单价

总价

备注

1

合计

2.6易耗品分项价格表(如有)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内容

规格

单位

数量

品牌/原产地

单价

总价

备注

1

合计

2.7专用工器具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内容

单位

数量

型号

单价

总价

备注

1

合计

2.8技术服务费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地点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人日数

万元/人日

1

现场技术服务费

现场

人日

2

工厂技术服务费

待定

人日

3

设计联络会

待定

人日

4

培训费

待定

人日

5

其他

待定

人日

注:工代如超期,每人每天XXXX人民币,买方承担往返机票及食宿。

2.9外购件/进口件分项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内容

规格

单位

数量

品牌/原产地

单价

总价

备注

1

合计

附件四:设备交货计划表

序号

设备部件名称

交货到国内指定地点的时间

备注

 1

附件五:保函格式

预 付 款 保 函

开立日期:///

我行编号:///

致:

    鉴于              (以下简称“申请人”)为      项目与贵方签订了合同(合同编号:      )(以下简称“合同”),按合同规定,申请人在取得预付款前应向贵方提交预付款保函。

    我行,               银行,地址为                  已接受申请人的请求,愿出具担保金额相当于合同总价的    %,即CNY       (大写       元整)的担保作为预付款保函。

本保函为见索即付的独立性保函。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只要贵方确认申请人违反合同规定,我行保证在收到本保函正本及贵方声明申请人违约的书面索赔通知原件后,凭本保函正本原件,就不可抗辩地向贵方支付累计金额不超过上述担保总额的款项。

 贵方的书面索赔通知正本原件应由贵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本保函自申请人收到预付款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货物全部交付后 30 日(分批次交货的,为累计交付货值超过预付款金额后 30 日),或自开立之日起 12 个月,以先到者为准。索赔文件须于到期日前送达我行,未经我行书面同意不得转让。

(有效签字人 签字)

(银行盖章)

履 约 保 函

出具日期:///

我行编号:///

致:   

鉴于      (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        号合同向贵方提供    (以下称合同)。

    根据贵方在合同中规定申请人应向贵方提交由一家信誉良好的银行出具的在合同中规定的金额的银行保函作为申请人履行合同义务的保证金。

    我行,            银行, 地址                     (以下简称我行)同意为申请人出具此保函。

我行特此承诺,我行作为保证人并以申请人的名义向贵方出具总额为CNY  (人民币        整)的保函。我行在收到贵方连同本保函正本原件一起提交的贵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原件声明申请人违反了合同规定后,就不可抗辩地向贵方支付保函限额之内的一笔或数笔款项,该索赔通知需由贵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本保函为见索即付的独立性保函。本保函有效期至     年    月    日,任何符合上述规定的索赔须在此日期我行营业时间结束前送达我行。

未经我行同意,本保函不可转让。

(有效签字人 签字)

(银行盖章)

质量保函

我行编号:

开立日期:

致:///(以下简称“受益人”),地址:///

 鉴于///,地址:///(以下简称“申请人”)和受益人于///年///月///日签订了合同编号为///的///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应申请人的要求,我行,///银行,地址:///(以下简称“我行”),兹开立以贵方为受益人,担保金额为人民币///(CNY///)的见索即付质量保函,作为申请人按合同要求履行合同规定的质保义务的担保。

 我行,作为开立人,在此不可撤销的承诺在收到受益人提交的以下索赔单据后7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支付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担保金额的款项:

1、一份由受益人签字并加盖受益人公章的声明申请人未能根据合同要求履行质保期内合同义务并列明具体违约事项及保函项下需支付的金额和收款的银行及账号的书面索赔通知纸质原件;

2、本保函正本原件。

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以下简称“有效期”)。本保函项下的任何索赔单据,必须于有效期内我行营业时间结束前送达我行上述地址。

本保函到期后,无论保函正本原件是否退还我行,我行保函有效期届满即告失效,我行不对任何有效期届满后递交至我行的索赔承担责任。  

本保函不可转让, 我行对除受益人之外任何第三人不承担责任。

(有效签字人 签字)

(银行盖章)

附件六:包装及运输要求

附件六-1装箱明细

附件六-2箱件清单

附件六-3商品标志示例(注:包装前需买方确认)

附件六-4箱装货物储运标志位置示意图

附件六-5包装标志名称和图形(注:包装前需买方确认)

附件六-1: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POWERCHINA NUCLEAR ENGINEERING COMPANY LIMITED.

装箱明细

DETAILED PACKING LIST

CONTENT(货物内容):                                 

CASE NO(箱号):

ORDER NO.(合同/采购单号):

GROSS WEIGHT(毛重kg):

NET WEIGHT(净重kg):

L*W*H(长宽高cm):

PACKING TYPE(包装方式):

SHIPPER: 

CONSIGNEE:

序号No.

货 物 品 名Description of Goods  

图号Drawing No.

代号Code No.

KKS编码KKS Code

单位Unit

规   格Specification

数量Quantity

附件六-2: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POWERCHINA NUCLEAR ENGINEERING COMPANY LIMITED.箱件清单

GENERAL PACKING LIST

箱件编号Package

部件名称及规格Description & Specification

数量PCS.

包装方式Packing Style

毛重       Gross Weight     (kg)

净重

Net Weight   (kg)

长                   Length   (CM)

宽Width   (CM)

高     High     (CM)

体积(M3)         Volume

total

附件六-3:商品标志示例

CONTRACTNO:                     

 

POWERCHINA NUCLEAR ENGINEERING COMPANY LIMITED.

CONSIGNEE:

PROJECT NAME:

DESTINATION:

PACKAGE NO(箱件编号):

DESCRIPTION OF GOODS(品名及规格):

GROSS WEIGHT(毛重):KGS

NET WEIGHT(净重):   KGS

DIMENSION/VOLUME(尺码/体积): cm ×   cm×    cm/ M3

MANUFACTURER(制造商):

附件六-4:

箱装货物储运标志位置示意图

 

注:标志位置如重心点、起吊标志要刷写在包装特定位置上

附件六-5:包装储运标志名称和图形

序号

标志名称

标志图示

含义

使用示例

1

易碎物品

运输包装件内装易碎品,因此搬运时应小心轻放

使用示例: 

2

向上

表明运输包装件的正确位置是竖直向上

使用示例: 

3

重心

表明一个单元货物的重心

使用示例: 

4

由此吊起

起吊货物时挂链条的位置

使用示例: 

5

怕雨

包装件怕雨淋

6

禁止堆码

包装件不能堆码并且其上也不能放置其他负载

7

堆码层数极限

相同包装的最大堆码层数,n表示层数极限

8

禁止翻滚

不能翻滚包装

9

禁止撞击

表明运输包装件禁止撞击

10

禁止踩踏

表明运输包装件禁止踩踏

第1页,共106页

附件七:物资采购廉政协议书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物资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防止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特签订本协议书。

一、            协议内容

    1.买方责任

认真履行物资采购合同,买方人员不得索要、收受卖方的财物,不得接受卖方的宴请,不得参加卖方邀请的营业性娱乐、观光旅游等活动,不得以其它任何方式谋取私利。

    2.卖方责任

认真履行合同,优质优价供货,不得向买方人员馈赠财物,不得宴请买方人员,不得邀请买方人员参加营业性娱乐、观光旅游等活动,不得以其它任何方式贿赂买方人员。不得使用买方支付的材料款行贿本项目业主人员、政府主管部门有关人员。

二、            责任追究

    1.买方人员不认真履行合同,工作中刁难、推诿,索要、收受卖方的财物,参加卖方的宴请、营业性娱乐、观光旅游等活动,或以其他方式谋取个人利益的,依据买方《公司职工违规违纪处罚规定》和《员工手册》严肃处理。

2.卖方向买方人员馈赠财物,宴请买方人员,邀请买方人员参加营业性娱乐、观光旅游等活动,或以其他方式贿赂买方人员的,则被列为廉洁失信供货商,已签订供货合同的,买方视情况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或者待合同执行完毕后予以清退,暂停或者终止卖方合格供货商资格。

3.监督制约。公司纪委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单位工作考核,对物资采购廉政协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买卖双方相互监督协议执行,同时接受广大职工和社会监督。

中电建核电公司***公司(单位/项目部)监督电话:******

中电建核电公司纪委监督电话:0531-****2433/89812313

买方(盖章):                        卖方(盖章):

附件八:商业秘密保密协议

鉴于:买卖双方正在就《本合同事宜进行商务谈判或合作履约,双方在洽谈或合作履约期间,均因工作需要可能接触或掌握对方有价值的商业秘密资料(不论这些资料是以口头、书面或其他任何形式表现的),且任何一方均承认如向第三方披露任何该等秘密资料将会损害对方研发相关产品及经营相关业务的能力或公司商业及其他利益,因此,买卖双方同意签署本保密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商业秘密

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战略规划、管理方法、商业模式、财务信息、资信情况、改革改制计划、并购重组、产权交易、投融资决策、市场调研报告、资源储备、客户信息、招投标事项等经营信息;也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程序、技术数据、工艺流程、制作方法、施工工法等技术信息。以及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二条  双方责任

(一)买卖双方互为商业秘密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本协议的保密期限,即任何一方对对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的期限,为双方谈判期间、合同履行期间以及上述期间全部届满之日起拾年。

(二)买卖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媒体或其从业人员)公开和披露任何商业秘密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商业秘密。

(三)双方均须把对商业秘密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必须接触商业秘密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

(四)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披露的商业秘密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

(五)如果谈判或合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项目或合同解除、终止,经对方在任何时候提出书面要求,另一方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对方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商业秘密以及包含或体现了商业秘密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

(六)买卖双方将以并应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于其对自己拥有的类似资料的保密程度来对待对方向其披露的商业秘密,但在任何情况下,对商业秘密的保护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七)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对方报告。

第三条  商业秘密的保存和使用

(一)买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在双方合作期间保存必要的商业秘密,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定义务与合同义务时使用该等商业秘密。

(二)买卖双方有权在双方合作期间或合作期满后的双方另行书面约定的合理期间,为对任何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仲裁、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时,或者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时,使用商业秘密。

(三)任何一方在书面通知对方并将披露的复印件抄送对方后,可根据需要在提交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政府监管部门或根据法律规定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社会团体的任何报告、声明或证明中合理的、有限度的披露商业秘密。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协议下的保密义务,应向对方支付不少于10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如果本条约定的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受害方造成的损失,受害方有权进一步向对方主张损失赔偿。

在双方合同或合作期内,无论上述违约金给付与否,受害方均有权立即终止谈判或解除与违约方的合同、合作关系,因终止谈判或解除合同、合作所造成的缔约过失赔偿责任、合同赔偿损失由违约方另行承担。

损失赔偿的范围包括:

1.受害方为处理此事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仲裁费、差旅费、材料费、调查费、评估费、鉴定费等。

2.受害方因此而遭受商业利益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利润的损失、技术转让费用的损失等。

买卖双方认识到,任何一方对本协议任何一项的违约,都会给对方带来不能弥补的损害,并且这种损害具有持续性,难以或不可能完全以金钱计算出损害程度。因此除按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执行任何有关损害赔偿责任外,双方确认受害一方可以采取合理的方式来减轻损失,这些方式包括一些指定的措施、申请限制令和禁令。

第五条  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地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除外)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执行本合同第十四章约定。

第六条     其他 (一)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二)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盖章):                        卖方(盖章):

附件九:产品不侵权承诺书

产品不侵权承诺书

致: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为确保贵公司向我单位采购的产品符合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现我单位现就提供产品的有关知识产权问题作出如下承诺:

1、我单位承诺,提供的产品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及其授权许可人的知识产权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外观设计、著作权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知识产权权利及关联权利。

2、我单位承诺,提供的产品,如涉及知识产权,我单位为合法的权利人或授权许可人,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我单位承诺,如涉及我单位向贵公司供应的产品被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我单位承担所有责任,并承担贵公司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5、我单位承诺,所有我单位与贵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协议、订单中的产品,即使双方合作关系终止,本承诺书仍然有效。

6、我单位承诺,如有任何我单位提供的产品或者附随资料有关或引起的知识产权争议情形发生,我单位立即提供解决方案和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重新供应替代产品、支付许可费用、承担贵公司重新采购替代产品费用等),并继续履行未受影响的其它合同义务,同时与第三方交涉,自费进行争议处理,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赔偿因此给贵公司造成的损失。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第1页,共106页

附件十:防造假承诺书(核电项目适用)

防造假承诺书

致: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本公司(全称:                      )作为贵公司的合作方(分包商 / 供应商 / 服务商),为严格落实核安全责任及两个“零容忍”(违规操作零容忍、弄虚作假零容忍)的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合同义务,确保供货、施工或服务符合法定要求及合同约定,杜绝任何形式的质量欺诈或弄虚作假。

二、建立健全供货、施工或服务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做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据可查”,实现全过程质量可追溯。

三、保证所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报告、合格证书、施工记录、服务日志等)真实、准确、完整,绝不伪造、篡改或提供虚假文件。

四、通过强化内部管理、深化质量诚信教育,推动全员树立 "违规操作零容忍,弄虚作假零容忍" 的责任意识,切实将质量诚信准则贯穿于工作全过程。

五、在与分供方的合同中明确质量诚信条款,确保其提供的产品及文件真实可靠。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接受买方依据《供方造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后附)进行的处罚,并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买方因虚假文件或质量问题导致的全部损失;接受买方采取的合同解除、履约保证金扣除等处理措施;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

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作为供需双方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供方造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

1  目的

为严格落实“两个零容忍”,规范公司供方造假行为处理流程,明确防造假工作职责及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1页,共106页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民用核设施建造活动中为公司提供工程、物项及服务的法人或其它组织(以下简称:供方)

3  定义

集团: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指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上游单位:指与公司建立合同关系的甲方、监理单位、建设单位

供方:又称直接供方,能够为公司提供工程、物项及服务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分供方:又称次级供方,是为供方提供生产原料、零部件或辅助服务的主体

4  引用文件

《核质量保证大纲》Q/PCNE-36-A001

《核电防造假管理程序》Q/PCNE-36-B031

《采购供应商管理程序》Q/PCNE-05-B002

5  职责

5.1核能事业部

5.1.1负责组织建立违规造假处理机制和处理措施。

5.1.2参与供方造假事件的调查与处理。

5.2****中心

5.2.1负责供方黑名单的建立和维护。

5.2.2组织供方评审与采购阶段造假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5.2.3组织供方资格恢复的评审及管理。

5.3 设备物资部

5.3.1组织设备、材料供方履约阶段造假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5.4 经营管理部

5.4.1参与工程供方履约阶段造假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5.5 ****中心

5.5.1组织检测与计量供方造假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5.6战略与投资管理部

5.6.1参与供方造假事件的调查与处理。

5.7质量控制部

5.7.1参与供方造假事件的调查与处理。

5.8 核电项目部/分公司

5.8.1负责或配合公司对本单位供方造假事件的调查、处理和上报。

5.8.2负责对供方的索赔。

第1页,共106页

6  程序

6.1造假行为的报告调查与处理

核电项目部/分公司在发生或发现造假问题时,应在24小时内报相关部门及核能事业部。****中心负责组织供方评审与采购阶段造假事件的调查和处理,设备物资部负责组织设备、材料供方履约阶段造假事件的调查和处理,****中心负责组织检测与计量供方造假事件的调查和处理。造假行为的报告与调查具体执行《核电质量事件管理程序》Q/PCNE-36-B043。

6.2造假行为的处置措施

6.2.1处置措施类别

处置措施类别包括组织处置措施和个人处置措施:

1)组织处置措施:

合同手段:包括列入黑名单(解除合同/终止合同、限制投标)、扣除违约金、赔偿损失;

管理手段:包括停工/供、整改、管理约谈等。

2)个人处置措施:包括对主要责任人一棒出局(纳入人员黑名单);根据调查结果及原因分析对相关人员进行更换关键岗位人员、取消工作授权、重新培训上岗等。

6.2.2分级处置措施

公司将按照“表1供方造假行为分级处置措施”对造假行为情形进行处理,存在触发多条造假情形的,按照就高原则处理。对于造假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公司有权按照合同进行索赔。

表1供方造假行为分级处置措施

造假行为情形

处置措施

类别

发现单位

后果、影响及发生次数(有以下之一的)

组织处理

相关责任人

第一款

供方主动发现

供方或分供方发生了造假行为,但能主动发现并及时反馈,且通过积极处置消除影响的。

免于处理,如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损失

供方自行处理

第二款

供方主动发现

供方或分供方发生了造假行为,虽然主动发现并及时反馈,但未积极处置消除影响的。

1.列入公司黑名单(限制参与公司采购活动1年)

2.违约金:按表2对应类型区间违约金的中低值区间扣除,具体根据违约行为情况“一事一议”。

3.赔偿损失。

主要责任人一棒出局,禁止在公司开展工作。

第三款

非供方发现

资格评审、采购阶段:发现供方或分供方存在造假行为的。

1.列入公司黑名单(限制参与公司采购活动1年),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列入集团黑名单。

2.赔偿损失。

第四款

非供方发现

履约阶段:发现供方存在造假行为

1.列入公司黑名单(限制参与公司采购活动2年,有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导致工程实体质量严重缺陷、或被监管部门、业主、集团及其它相关方等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处罚等情节严重的列入集团黑名单。

2.违约金:积极处置消除影响的,按表2对应类型区间违约金的中低值区间扣除,具体根据违约行为情况“一事一议”。未积极处置消除影响的,按表2对应类型区间违约金的中高值区间扣除,具体根据违约行为情况“一事一议”。

3.赔偿损失。

主要责任人一棒出局,禁止在公司开展工作。

第五款

非供方发现

履约阶段:发现分供方存在造假行为

1.将分供方列入公司黑名单(限制分供方参与公司采购活动2年),导致工程实体质量严重缺陷、或被监管部门、业主、集团及其它相关方等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处罚等情节严重的列入集团黑名单。

2.违约金:供方积极处置消除影响的,按表2对应类型区间违约金的中低值区间扣除,具体根据违约行为情况“一事一议”。供方未积极处置消除影响的,按表2对应类型区间违约金的中高值区间扣除,具体根据违约行为情况“一事一议”,有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

3.供方赔偿损失。

主要责任人一棒出局,禁止在公司开展工作。

6.2.3组织处置要求

1)黑名单

根据造假行为分级处理措施为“黑名单”的,经调查确认后,调查责任部****中心,纳入公司“黑名单”,****中心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核电项目部/分公司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按照集团规定列入集团“黑名单”。纳入黑名单的,****中心、相关部门、核电项目部/分公司不得邀请其参与公司任何采购活动;对于已生效或正在执行的合同,公司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解除/终止合同,对于需要供方继续履行合同的,设备物资部、核电项目部/分公司应强化风险管控和跟踪管理,直至完毕。

2)扣除违约金

根据确认的造假行为分级处理情况,公司有权按表2扣除违约金。

表2扣除违约金标准表

合同初始价款

违约金

供方主动发现但未积极处置消除影响的

公司、上游单位及政府监管部门发现供方/分供方造假(万元/次)

公司发现

上游单位及政府监管部门等发现

400万元及以下

[5,10)

[10,15]

(15,30]

400-1000万元及以下

[10,15)

[15,30]

(30,40]

1000-5000万元及以下

[15,30)

[30,50]

(50,100]

5000-15000万元及以下

[30,50)

[50,100]

(100,500]

15000万元以上

[50,100)

[100,500]

(500,1000]

3)赔偿损失

因供方/分供方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供方应赔偿公司全部损失,接受公司采取的合同解除、履约保证金扣除等处理措施,并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

4)其他处置措施

停工/供:发生的造假行为经认定需停工/供的,公司发出停工/供通知,验证合格后解除。

整改:发生的造假行为经认定需整改的,公司发出整改通知,并要求供方在规定时间内改正或消除影响,直至整改验收完成。

管理约谈:根据造假行为分级情形,****中心组织有关部门约谈供方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供方针对造假行为进行原因和责任分析、反思整改及组织落实,对于落实或成效不显著的,则升级处置。

6.3 恢复评审管理

列入黑名单的供方/分供方限制期限到期后,如需恢复参与公司采购活动的,供方/分供方需提交恢复采购活动申请(见附件1),****中心按照《采购供应商管理程序》Q/PCNE-05-B002重新组织评审合格后,方可参与相关的采购活动。

第1页,共106页

7  记录

供方黑名单、调查报告

8  附件附录

附件1:关于恢复参与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采购活动的申请

附件1:申请文件格式

关于恢复参与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采购活动的申请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供方造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我方整改已完成或限制期已满,申请参与贵公司日常工程建设施工/采购活动,现将申请资料报送贵司。

本次上报的资料包括企业资质、关键岗位人员资质、整改记录、未受到政府单位行政处罚说明、违约金缴纳证明等(以上文件需加盖公章),相关文件我已审查认可,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负责,请您查收。

XXX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

项目编号:PC-0124-填写立项后自动生成编号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廉江核电一期工程项目

电动单梁起重机采购项目

响应文件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供应商资格条件自查表

(必须填写,并以询比采购公告/邀请书中供应商资格要求为准)

项目

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填写简单的内容

证明文件所在页码

生产厂家资格信息

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

同时需具备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职业健康证书可根据要求添加),产品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

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实施本项目的设计能力、制造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和资信及完善的服务体系。

代理商

资格信息

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

所代理的制造企业满足第1条中相关要求,并具有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针对本采购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供应商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的桥式起重机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3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合同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和合同总金额不得遮挡;框架合同须提供实际签约量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供应商为制造企业的,只需填写制造企业资格信息;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需填写代理商资格信息和所代理的制造企业资格信息

目录

第一部分:商务部分

一、响应函

二、授权委托书

三、响应保证金

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报价表

六、商务偏差表

七、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一、技术偏差表

二、供货计划表

三、响应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四、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五、技术参数对比表(选择使用)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一、响应函

致: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元)的总报价,税率是    %,响应设备品牌为          ,设备交货地点为           ,按合同约定履行所有义务。

2、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3、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

4、随同本响应函提交响应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5、如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7、我方承诺准备和参加询比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全部自理,不因项目终止而向采购人索赔。

供 商 应 :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我方)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自委托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结束止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三、响应保证金

采用保函形式的提供原件,保函原件在开启前送达指定地点(可邮寄),响应文件中采用扫描件。采用保证金形式附银行电汇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采用保函,格式如下:

致:    (采购人名称)

鉴于              (供应商名称)(以下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参加                 采购项目的询比,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供应商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或者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在7日内无条件向你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

本保函在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四、资格审查资料

1、供应商基本情况及证书复印件

基本情况

供应商名称

制造商/代理商

所属集团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成立或

注册时间

注册资金

主要负责人

电话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制造企业

基本情况

名称

地址

年生产

能力

职工人数

需外购的

主要零部件

名称

生产厂家及地址

名称

生产厂家及地址

……

……

需外购的

易损件

名称

生产厂家及地址

名称

生产厂家及地址

……

……

近3年资产

年份

金额

年份

金额

年份

金额

近3年负债

年份

金额

年份

金额

年份

金额

近3年

营业收入

年份

金额

年份

金额

年份

金额

近3年利润

年份

金额

年份

金额

年份

金额

近3年

净利润

年份

金额

年份

金额

年份

金额

经营范围:

代理商

基本情况

(制造企业参加询比的无须填写)

年销售能力

职工人数

近3年资产

年份

金额

年份

金额

年份

金额

近3年负债

年份

金额

年份

金额

年份

金额

近3年

营业收入

年份

金额

年份

金额

年份

金额

近3年利润

年份

金额

年份

金额

年份

金额

近3年

净利润

年份

金额

年份

金额

年份

金额

经营范围:

注:本表可增加并扩展。

附: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3、产品检验证书复印件

4、代理商参与的还须提供的以下资料:

4.1制造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2制造企业的管理体系认证书复印件

4.3制造企业的唯一授权书(格式后附)

5、供应商银行信誉证明文件

6、供应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样票

制造企业的唯一授权书(格式)

致:    采购人   

我方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或地区)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企业,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           (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供应商地址)的                      (供应商名称)作为我方的唯一授权代理人参加下列活动:

(1)代表我方参加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的询比,按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                (设备名称)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响应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响应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                   (供应商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               (供应商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                           (供应商名称)于       年   月   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出具授权书的制造企业名称(加盖公章):                 

正式授权签字的代表  姓名、职务:                      

2、近年财务状况表

具体年份要求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正文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3、符合资格条件的业绩汇总表

3.1制造企业(制造企业参与时填写)

序号

名称

项目业主

规格型号

合同数量

合同金额

执行年份及情况

1

2

3

……

3.2代理商(代理商参与时填写)

序号

名称

项目业主

规格型号

合同数量

合同金额

执行年份及情况

1

2

3

……

注:1、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2、附业绩合同证明文件。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五、报价表

1、报价汇总表                                               单位:        

序号

内容

价格

备注

1

设备费

2

运杂及保险费

3

备品备件

4

专用工器具

5

易耗品

若有

6

技术服务费

7

其它

……

总计:

金额填入响应函中

税率:

13%

质保期满后N年的备品备件及易耗品

若有

提供额外的专用工器具

若有

其它服务

若有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分项报价表

2.1设备分项报价表                                           单位: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报价

(车板交货价)

制造厂

备注

单价

总价

1

多级式滑触线

HD-4-35/140

4m一根

158

2

集电器

JD-4/70

2

与HD-4-35/140配套

3

中间供电器

ZG

1

与HD-4-35/140配套

4

端帽

2

与HD-4-35/140配套

5

连接夹

每隔4m一个

42

与HD-4-35/140配套

6

固定悬吊架

GD

5

与HD-4-35/140配套

7

浮动悬吊架

XD(约1.0m一付)

155

与HD-4-35/140配套

8

滑线指示灯

2

与HD-4-35/140配套

9

无线遥控装置

1

成都西部泰力品牌

10

无线遥控装置

1

11

防碰撞装置

台/套

2

12

起重机

详见附件图纸

台/套

1

合计

填入报价汇总表中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多项设备组合可增加此表。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2运输及保险费分项报价表                                   单位:         

序号

名称

重量

公里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1

运杂费

2

保险费

3

其它

合计

填入报价汇总表中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3备品备件分项报价表                                         单位: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制造商名称

产地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1

2

……

合计

填入报价汇总表中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4专用工器具分项报价表                                     单位: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制造商名称

产地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1

2

……

合计

填入报价汇总表中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5易耗品分项报价表(若有)                                   单位: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制造商名称

产地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1

2

……

合计

填入报价汇总表中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6技术服务费分项报价表                                     单位:          

序号

名称

地点

单位

数量

人日数

单价

元/人日

单价

总价

备注

1

现场技术服务费

1.1

1.2

……

2

工厂技术服务费

2.1

2.2

……

3

设计联络会

3.1

3.2

……

4

培训费

4.1

4.2

……

5

其他

合计

填入报价汇总表中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7其它分项报价表                                            单位:        

表格格式由供应商自行制定,若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本项可不申报。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六、商务偏差表

商务偏差

条目

页码

采购文件规定

偏差

备注

供应商声明:除本表已列明的偏差外,我们接受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余全部商务条件。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七、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一、技术偏差表

技术偏差

条目

页码

采购文件规定

偏差

备注

供应商声明:除本表已列明的偏差外,我们接受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余全部技术要求。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二、交货计划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生产厂家

产地

交货日期

交货地点

备注

注:1.表中应包括报价表中的所有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和易耗品等;

2.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三、响应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四、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五、技术参数对比数(选择使用)

序号

项      目

采购文件要求值

响应保证值

偏差

1

2

3

……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第六章  需求一览表

序号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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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技术规范

图纸见附件1

随箱文件见附件2(仅供参考)滑线图纸见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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