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序推进金秀瑶浴核心药材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报建设工作,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要求,金秀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面向全国范围内公开选择本项目技术服务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金秀瑶浴核心药材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报项目。
二、项目地点
金秀瑶族自治县。
三、采购服务主要内容
(一)资源普查与基础佐证材料采集。严格按照国家地理标志申报规范标准,完成全县草珊瑚、佩兰野生种质、林下种植基地、标准化种植基地全口径实地摸排与数据采集;组织实地走访各乡镇种植基地、瑶药加工企业、瑶医传承机构;收集县域土壤、气候、水文环境资料、地方志、瑶医药古籍、传统炮制工艺、近五年产业产销台账、合作社经营资料、产品荣誉、瑶医专家评价等全套佐证材料,完成产地矢量地图测绘、多批基地药材样品采集。
(二)标准编制、品质论证与全套申报材料编制。起草、评审、备案《金秀草珊瑚》《金秀佩兰》标准建设,完成多批次第三方CMA全项指标检测;撰写产品质量特色与县域自然人文关联性核心论证报告;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法定要求分类整理、装订政府公文、申报主体资质、标准检测、史料产业、监管制度七大类别全套申报资料,逐级报送县级、市级、自治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开展多级审核、现场核查。
(三)各级评审对接、认定及长效管理体系建设。对接市、自治区、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材料补正、产地现场核查、专家评审答辩、异议处置等全流程工作;取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认定后,搭建县域药材产地溯源台账,出台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细则,建立年度质量抽检、违规退出监管机制;同步推进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建设、地标品牌宣传推广,整理三年申报全套数据汇编与档案成果,为金秀瑶医药产业政策制定、资源优化配置提供基础支撑。
(四)项目成果整理与应用保障。形成完整纸质和电子全套申报档案、产业统计数据汇编、产地环境分析报告、产品质量标准、权威检测报告、产业管理制度等成果,用于县域瑶药产业监管、区域公共品牌打造、产业招商引资、瑶医药文旅融合发展。
四、采购预算控制价及支付方式
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签订合同后支付20%预付款;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成功提交草珊瑚、佩兰两个品种申报材料并获得受理后支付30%进度款;草珊瑚、佩兰两个品种的其中一个品种获得国家认定公告的,支付25%尾款,两个品种均获得国家认定公告的,支付50%尾款。
五、采购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
六、提交成果
(一)于2026年12月30日前提交项目实施方案、专班管理制度、地标专用标志管理细则和产地质量监管制度各一式两份;
(二)于2027年1月31日前提交全县草珊瑚、佩兰种质资源普查报告、产地矢量地图、产地环境分析报告各一式两份;
(三)于2027年9月30日前提交标准文本及备案证明、至少10批次CMA检测报告及预检测数据各一式两份;
(四)于2028年5月31日前提交自然人文关联性论证报告、全套国家地理标志申报材料、省级推荐文件、国家认定公告各一式两份;
(五)于2029年12月31日前提交三年全过程影像资料、产业数据汇编、项目成果白皮书、数字化档案库各一式两份;
(六)于2029年12月31日前提交地标宣传物料、产地溯源管理台账各一式两份。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从事中药资源调查及中药材栽培种植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二)在质量标准制定中具有较丰富经验的团队;
(三)以往具有承接或参与地方标准制定的项目经验;
(四)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八、响应文件要求
(一)营业执照或承接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资质证书复印件(盖章),团队人员名单及职称资质证书复印件(盖章);
(二)政府采购报价单(盖章);
(三)实施方案(包括项目内容、安排以及策划执行等,格式自拟);
(四)以往承接其他地区类似科研项目等业绩证明(盖章);
(五)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九、响应文件的提交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每日08:00—12:00,15:00—18:00;
(二)报名地点:金秀****路****号****楼。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要求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不予受理。
十、成交供应单位的确定
报名结束后,由金秀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评审,评审小组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入数量、近期业绩以及服务方案等择优推荐供应商,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唯一条件(其中报价与市场价格偏离较大、低于成本价且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说明原因的,按无效报价件处理),最终采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方式确定供应商。
十一、公开及采购方式
(一)本次采***网站发布,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二)本次采购方式为公开询价。
十二、其他事项
(一)项目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二)地址:金秀****路****号****楼。
(三)联系人:覃明月,电话:0772-***3208。
金秀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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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ysbid.com/view/3879/UUDVg6ABni4p5U9XYmJ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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