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京明珠琉璃制品有限公司定制打磨抛光一体机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发布时间:2026-09-22 15:54:10
北京明珠琉璃制品有限公司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 竞争性磋商基础信息
竞争性磋商编号:15000350-JC-2026-0038
采购单位:北京明珠琉璃制品有限公司
报名截止时间:2026-09-24 15: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6-10-08 15:0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6-09-24 15:00:00
价格开启时间:2026-10-08 15:00:00
采购类别:其他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提供从“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网站下载的《无欠税证明》或2026年1月至2026年8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 (3)提供2026年1月至2026年8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包括社保缴纳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 (4)提供近三年内具有打磨设备、抛光设备供应等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至少1份,需上传合同、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等清晰完整扫描件。 (5)***平台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
标书费: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标书费15000350-JC-2026-0038)
标书费收款账户: //
保证金: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15000350-JC-2026-0038)
保证金收款账户: //
┃物料清单
|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 定制打磨抛光一体机 | 机械加工设备及备件 | 1.000 | 套 | 对公转账 | 明珠琉璃 |
收货地址: 北京市北京市市辖区门头沟区龙泉(地区)****街****号
┃详情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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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项目概况 1.1.1 项目名称:定制打磨抛光一体机采购项目。 1.1.2 采购编号:15000350-JC-2026-0012 1.1.3 采购内容:定制打磨抛光一体机1台,设备需适配坯体打磨、表面抛光工艺,满足研发试样加工精度要求,含设备制造、出厂检测、运输、现场安装调试、操作培训、质保及售后维保等全部工作内容。 1.1.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按约定周期供货,最晚交货时间不超过2026年11月10日(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1.1.5 交货地点:****大街****号采购人指定地点。 1.1.6 采购控制价:19.5万元(含税),供应商报价不得超出控制价,超出视为无效报价。 1.2 供应商资格要求 1.2.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相关的内容。 1.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一年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的供应商,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1.2.3 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项目质量/安全问题或产品质量投诉记录;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报价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清算状态。 1.2.4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ov.cn)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1.2.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2.5.1 2026年1月至2026年8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成立不满八个月的供应商,可提供成立以来的纳税证明或依法免税证明。 1.2.5.2 2026年1月至2026年8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凭证(社保主管机关单位出具证明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依法无需缴纳社会保险或暂无参保人员的,应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保免参保登记证明、零参保证明或法定豁免文件。 1.3 其他要求 1.3.1 近三年(2023-09-01起至递交截止时间止)打磨设备、抛光设备等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清晰易辨的合同扫描件(含合同首页、核心合作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若合作内容含清单附件,需同步提供清单附件;单项金额信息可遮挡,但总金额信息不得遮挡)。 1.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分包、转包。 1.4 磋商文件的报名 1.4.1 报名时间:2026年9月22日至2026年9月24日15:00(北京时间),***平台(www.****.com)发布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1.4.2 报名方式:***平台***网审核,再进行线上报名,提交入围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后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附件。 1.4.2.1 入围审核时需提交 供应商须在递交/报价截止时间之前,按***平台完整提交入围审核资料。供应商未按期提交、提交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或审核不通过的,将视为未完成入围资格审核,由此导致无法参与磋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丧失入围资格等一切后果及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提供从“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网站下载的《无欠税证明》或2026年1月至2026年8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 (3)提供2026年1月至2026年8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包括社保缴纳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 (4)提供近三年内具有打磨设备、抛光设备供应等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至少1份,需上传合同、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等清晰完整扫描件。 (5)***平台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 1.4.3 本项目磋商文件免费获取,不收取任何文件费用。 1.4.4 咨询截止时间:2026年9月24日15:00(北京时间),超出时间的,采购人不再受理针对本项目的咨询。 1.5 响应文件的递交 1.5.1 递交时间与截止时间 1.5.1.1 递交时间:2026年10月8日14:40-15:00(北京时间)。 1.5.1.2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8日15:00(北京时间)。 1.5.1.3 线上电子响应文件与线下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完全一致。逾期未完成线上提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一律不予接收。 1.5.2 递交地点与方式 1.5.2.1 线上递交渠道:***平台。 1.5.2.2 线下递交地点:****大街****号8号厂房二层会议室。 1.5.2.3 本次采用线上+线下双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同时完成以下两项操作,响应文件方为有效: (1)线上递交: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完整电子***平台,逾期系统将自动禁止上传。单份电子响应文件超过25M,可拆分多份文档依序上传。 (2)线下递交: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按要求装订、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送至线下递交地点。 1.6 响应文件的开启 1.6.1 开启时间:同递交截止时间一致。 1.6.2 开启地点:同递交截止地点一致。 1.7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明珠琉璃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悦(系统问题)、常哲恺(项目问题) 联系电话:150****5800、156****6789 地址:****大街****号 1.8 其他事项 1.8.1 踏勘现场: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踏勘。供应商可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踏勘,踏勘费用自理,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未踏勘的供应商视同已充分了解项目现场所有情况及相关风险。 1.8.2 本项目不组织集中答疑,供应商若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条款、技术参数、商务要求、评分标准等内容存在疑问、歧义或异议,参照第二章2.2.2载明的内容执行,逾期提交的疑问不予受理、不予回复。 |
┃联系人
马悦 / 150****5800
常哲恺 / 156****6789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10****2216
监督举报邮箱: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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