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项目总预算(限价):280000 元)
包合计:280000 元
包1
|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采购目录商务服务-档案服务-数字化加工 需求描述: 对采购人2025年度应归档文书档案、财务档案实施档案清理、整理、归档及数字化加工服务,加工工作参照重庆市档案馆现行有效标准执行,完成后实现档案实体规范保管、电子档案信息可检索查询利用。 |
¥280000 | 1(项) | ¥280000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报***网注册。)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必须为“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类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必须为“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类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2026-09-21 09:00
报价截止时间:2026-09-21 12:00
报价截止时间:2026-09-21 12:00
四、响应文件要求
1、文件必须上传:是
2、文件上传说明: ***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文件上传说明: ***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五、商务条款
(一)实施周期及实施地点
1、实施周期:60 天
2、实施地点:重庆市市辖区两江新区
(二)报价要求:
本项目实际支付金额根据单价与完成数量据实结算。本次项目采用人民币报价,报价包含档案分类、整理、录入、扫描、质检、装订所需的全部费用、设施设备使用费、采购耗材、税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人工服务费等所需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任何费用。
(三)付款方式:
(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服务合同,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同等金额的发票及预付款保函等资料,采购人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60%预付款。
(二)项目执行完毕并通过采购人的验收,成交供应商开具正式发票给采购人,发票收到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40%尾款。
1、实施周期:60 天
2、实施地点:重庆市市辖区两江新区
(二)报价要求:
本项目实际支付金额根据单价与完成数量据实结算。本次项目采用人民币报价,报价包含档案分类、整理、录入、扫描、质检、装订所需的全部费用、设施设备使用费、采购耗材、税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人工服务费等所需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任何费用。
(三)付款方式:
(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服务合同,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同等金额的发票及预付款保函等资料,采购人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60%预付款。
(二)项目执行完毕并通过采购人的验收,成交供应商开具正式发票给采购人,发票收到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40%尾款。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四)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四)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联系方式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重庆市文物局)
单位名称: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重庆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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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ysbid.com/view/15522/QkZDrqABni4p5U9X3Sj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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