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项目总预算(限价):100000 元)
包合计:100000 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报***网注册。)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2026-09-11 09:00
报价截止时间:2026-09-11 11:00
报价截止时间:2026-09-11 11:00
四、响应文件要求
1、文件必须上传:是
2、文件上传说明: (1)线上报价为人民币元报价,填写实际金额为“各项单价之和最高限价×报价折扣”。
(2)按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在重庆市政****中心***网上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供应商失去中选供应商资格。
(3)供应商须同时在线上上传盖章后的响应文件扫描件。
2、文件上传说明: (1)线上报价为人民币元报价,填写实际金额为“各项单价之和最高限价×报价折扣”。
(2)按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在重庆市政****中心***网上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供应商失去中选供应商资格。
(3)供应商须同时在线上上传盖章后的响应文件扫描件。
五、商务条款
(一)实施周期及实施地点
1、实施周期:365 天
2、实施地点:重庆市市辖区大渡口区
(二)报价要求:
1、竞采报价应包括完成采购人委托范围和业务所需的全部费用,供应商结合企业自身经济实力自主报价。服务范围内的报价以含税成交价格包干使用,包工包料。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成本费、设计费、材料费、设备费、人工费、安装调试费、运输费、税金、风险费、利润及其它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除此以外采购人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2、供应商根据填报的折扣系数计算本项目竞采总报价,各供应商填报的报价折扣必须≤100%。供应商填报的暂定竞采总报价=本项目各项单价之和最高限价×报价折扣,各供应商填报的折扣系数最多可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且不得超过采购人公布的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填报的暂定竞采总报价只作为投标评审的依据,不作为结算依据。折扣系数一经确定,不得调整。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根据成交供应商实际制作数量清单按季度支付,不计利息;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合法发票,采购人30个工作日内付款,否则采购人将拒绝支付。采购人按年度服务期汇总所做的广告制作服务,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10万元。
1、实施周期:365 天
2、实施地点:重庆市市辖区大渡口区
(二)报价要求:
1、竞采报价应包括完成采购人委托范围和业务所需的全部费用,供应商结合企业自身经济实力自主报价。服务范围内的报价以含税成交价格包干使用,包工包料。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成本费、设计费、材料费、设备费、人工费、安装调试费、运输费、税金、风险费、利润及其它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除此以外采购人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2、供应商根据填报的折扣系数计算本项目竞采总报价,各供应商填报的报价折扣必须≤100%。供应商填报的暂定竞采总报价=本项目各项单价之和最高限价×报价折扣,各供应商填报的折扣系数最多可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且不得超过采购人公布的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填报的暂定竞采总报价只作为投标评审的依据,不作为结算依据。折扣系数一经确定,不得调整。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根据成交供应商实际制作数量清单按季度支付,不计利息;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合法发票,采购人30个工作日内付款,否则采购人将拒绝支付。采购人按年度服务期汇总所做的广告制作服务,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10万元。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四)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四)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联系方式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重庆市大渡口区跳磴镇卫生院
单位名称:重庆市大渡口区跳磴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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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ysbid.com/view/15522/XJOvfqABMqitpwL5Z2A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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