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农发〔2026〕130号
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忠 县 财 政 局
关于遴选2026年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委属有关单位:
根据《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忠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6年忠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忠农发〔2026〕123号)文件要求,为规范做好2026年县级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建设,加快粮油、柑橘、畜禽等主导产业的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示范推广,保障全县粮食安全,推动特色产业提质增效,现就开展2026年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目标及范围
2026年全县计划遴选建设2个县级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面向全县范围内从事粮油、柑橘、畜禽等主导产业生产经营、具备试验示范、实训观摩条件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公开遴选。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具备条件
1. 符合我县产业发展要求,具有较强的试验示范作用,积极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引进、试验、示范等工作,能够落实县级发布的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示范展示工作。
2. 生产基地权属长期稳定,须提供土地流转合同或自有权属证明;具备开展农民实训实操条件,拥有可容纳集中学习的室内场所及实操实训场地,能够承接田间课堂、技术观摩、现场教学等活动。
3. 具有较强示范带动能力,愿意对接县乡农技人员、科技特派员开展技术服务;每个场所直接联系农户不少于10户,能够完成不少于3场观摩活动任务,***平台信息填报,完整归集项目全过程档案资料。
4. 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办公场所,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具备开展试验示范的技术基础。
(二)不得纳入遴选范围情形
1. 经营主体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行政处罚、媒体负面曝光记录的;
2. 不接受项目主管单位业务指导和项目监督管理的;
3. 示范带动作用不强,经济效益不明显的。
(三)试验示范场所主要职责
1. 落实示范任务。规范化建设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完善配套设施与信息化配套条件;每个场所示范展示不少于3项先进适用技术,优先选用县级发布的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完整收集示范全过程数据资料,做好成效总结。
2. 组织观摩培训。每个场所全年组织不少于3场技术观摩交流活动,邀请不少于10个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及小农户参观学习;结合关键农时开设田间课堂,开展实操教学,留存活动方案、签到表、影像资料等全套档案。
3. 做好联系带动。每个场所直接联系农户不少于10户,建立联系农户台账,发挥阵地作用,配合农技推广机构开展技术指导服务。
4. 强化信息化应用。及时将示范任务、实***平台;***平台开展线上技术科普宣传。
5. 完成当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遴选原则和程序
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遴选按照“公开、自愿、择优”的原则进行。
1. 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向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含:《忠县2026年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申报表》(附件1)、《忠县2026年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建设计划任务书》(附件2)、营业执照、土地流转或自有权属证明等佐证材料。
2. 乡镇初审:各乡镇(街道)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开展审核,并进行现场实地核查,初审合格后汇总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委科教信息品牌科。
3. 县级评审公示:由县农业农村委会同县财政局组织材料评审、实地核查,择优确定拟建设场所名单,在官方渠道进行公示。
4. 正式确认实施: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2026年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纳入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管理。
四、项目实施时间
2026年1月—12月。
五、财政补助及支持环节
财政资金补助标准为8万元/个。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新品种、关键技术和种养模式示范展示、对科技示范主体开展观摩培训、基地规范建设、技术资料印制等相关支出。严格执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禁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严格执行财务报销流程,规范票据审核与台账档案留存,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监督检查。
自筹资金:项目实施主体为农业企业的,自筹资金应不低于申报财政补助金额;项目实施主体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自筹资金应不低于申报财政补助金额的50%。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动员。各乡镇(街道)要做好政策宣传,组织辖区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积极申报;对确定的试验示范场所,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各项示范任务落地见效。
(二)按时报送材料。申报主体填报建设内容须符合项目规范,财政补助对应的任务量、补助标准、资金使用环节做到细化量化,申报主体对全部申报资料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各申报主体于2026年9月15日前,将全套纸质申报材料(加盖公章)报送县农业农村委科教信息品牌科,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三)严格绩效管控。县农业农村委联合县财政局不定期开展实地督导检查,重点核查示范建设、观摩活动开展、农户联系、平台录入、资金使用等情况。对工作推进滞后、资料缺失、资金使用不规范的责令限期整改。
(四)规范档案管理。各试验示范场所实施单位建立纸质+电子双套档案,做到一事一档,完整留存申报资料、任务书、示范台账、观摩影像资料、联系农户台账、平台录入截图、财务凭证复印件等资料。
附件:1.忠县2026年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申报表
2.忠县2026年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建设计划任务书
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忠县财政局
2026年9月4日
(联系人:李燕,蒋琴;联系电话:54****61)
附件1
忠县2026年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申报表
|
申请单位 |
负责人 |
手机 |
||||||
|
详细地址 |
联系人 |
手机 |
||||||
|
单位性质 |
□农业企业 □专业合作社 □家庭农场 □集体经济组织 □其他 |
|||||||
|
产业名称 |
产业面积(亩) |
年产量(吨) |
||||||
|
申报落实主推技术 |
||||||||
|
申报落实主要品种 |
||||||||
|
有无违法违规行为和投诉、曝光及负面报道: |
||||||||
|
申请人承诺意见:本单位(本人)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承诺按照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度内完成项目任务,并申请项目验收。 负责人(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
|
乡镇(街道)政府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
|
县农业农村委评审意见: 负责人(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
附件2
忠县2026年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建设
计划任务书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
(一)从事产业、土地等生产经营资源情况。
(二)生产经营概貌及财务收支、资产状况。
(三)开展农业科技试验示范的现有条件及比较优势。
1.基地现有条件。
2.示范基地优势。
(1)技术优势。
(2)环境条件。
(3)基础设施条件。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三)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四)建设进度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六)项目绩效目标(含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七)其它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三)市级项目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
(四)其它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任务分工 |
备注 |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ysbid.com/view/4013/KkKZjqABni4p5U9X3zZQ.html
微信在线客服